2024年度经营绩效指标专项审计(二次)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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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经营绩效指标专项审计(二次)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2024年度经营绩效指标专项审计(二次)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磋商程序及评审标准商务部分同类项目业绩: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2020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所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类似审计业绩证明文件进行评定,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2.0分,满分10分。注:业绩证明文件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合同(协议)为评分依据,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鲜红公章复印件,不提供或不齐全不计分。标书代写

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2020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所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类似审计业绩证明文件进行评定,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3分,满分15分。注:业绩证明文件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合同(协议)为评分依据,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鲜红公章复印件,不提供或不齐全不计分。标书代写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磋商程序及评审标准商务部分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同时具备会计类或经济类中级职称得5.0 分,具备会计类或经济类高级职称得得10.0 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红公章,为证明项目负责人为所在单位,须提供2025年至投标截止日期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不提供或不齐全不计分。

修改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得10 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红公章,为证明项目负责人为所在单位,须提供2024年至投标截止日期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不提供或不齐全不计分。

三、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磋商程序及评审标准商务部分服务便利性:此条评分内容删除。

四、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磋商程序及评审标准商务部分其他人员配备:拟派本项目的其他人员具备注册会计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5分,满分10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红公章,为证明其他人员为所在单位,须提供2025年至投标截止日期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不提供或不齐全不计分。

修改为:拟派本项目的其他人员具备注册会计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15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红公章,为证明其他人员为所在单位,须提供2024年至投标截止日期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不提供或不齐全不计分。

五、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1日10时30分

修改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7日10时30分

采 购 人:****

代理机构:****

2025年2月10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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