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国办函〔2023〕121号)、《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导则(试行)》(发改社会〔2024〕5号)、《****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兰政办发〔2025〕3号),市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项目运营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至2月28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件:****@163.com
2.通讯地址:**市**区南滨**路637号****委员会社会科(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联系电话:0391-****749
****委员会
2025年2月10日
****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运营管理办 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的运营管理,推动优****社区,保障社区公共服务持续供给,根据《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国办函〔2023〕121号)、《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导则(试行)》(发改社会〔2024〕5号)、《****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兰政办发〔2025〕3号),结合**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运营和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 ****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运营商(以下简称运营商),是指依法成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并且自****社区嵌入式服务功能的****社区居民提供公共类、普惠类等多种服务****政府机关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或志愿团队等)。
第四条 ****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进行统一运营管理,其提供服务场景包括但不限于养老托育(包括日间照料)、社区助餐、家政便民、健康服务、体育健身、文化休闲、儿童游憩等功能,不应少于3项,其中鼓励引导养老服务、婴幼儿托育、儿童托管、社区助餐服务功能不少于2项,有条件的一般应配置养老服务或婴幼儿托育功能。
第五条 坚持精准化、规模化、市场化,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协同的多元参与的运营模式。坚守公益性质,确保服务惠及广大民众,****社区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促进社区和谐与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运营模式
第六条 ****政府建立“合格社区服务运营商”白名单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资质水平、管理经验、过往服务业绩、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作为审核内容综合考量,通过市场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专业****公司、社会组织、物业公司等作为运营商纳入“合格社区服务运营商”白名单,并及时向社会公示;****社区也可通过组织居民代表大会、****委员会等方式,投票选择符合条件的服务运营主体并纳入“合格社区服务运营商”白名单,****社区公示。
第七条 ****社区居民实际需求以及广泛征集并综合考量民众的意见与建议,科学、****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项目,****政府同意后实施。确保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项目的****社区居民的实际需要,又遵循了规范的管理流程,****社区服务质量,增强居民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第八条 ****政府应充分利用市场竞争建立健全供应商准入和退出机制,将其纳入全市信用评价体系,为各部门联合开展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提供依据。为确保供应商服务规范化,****政府,按年度组织住建、卫健、民政、教育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运营商开展综合绩效评估并形成运营评价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开其服务质量和运营成效,根据群众满意度调查评价结果动态更新“白名单”。运营商应无条件提供真实、完整的运营数据和服务报告,确保运营管理工作全过程透明化、规范化。
第九条 ****政府****社区居民实际需求、市场供求趋势和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创新探索,****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运营模式,可参考以下模式:
(一)公共投入模式:由政府、国有企业等负责提供场地、建设和配备设备,****社区嵌入式****政府单位(国有企业)或委托运营商运营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行业主管部门可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运营补贴。
(二)公建民营模式:由政府、国有企业等负责提供场地及建设,****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以租赁的方式交委托运营商运营管理,由运营商自行配备设备。运营商应在**性价格基础上遵循市场化运营模式,由发展改革价格部门进行成本监审后确定**服务价格,行业主管部门可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运营补贴。
(三)民办公助模式:由政府、国有企业等负责提供场地,支持运营商以租赁的方式改造利用和配备设备,运营商可按相关政策享受建设补助支持。运营商在**性价格基础上遵循市场化运营模式。行业主管部门可按规定给予相应运营补贴。
(四)市场运营模式:由运营商自备或租赁场地,购买或租赁设施设备,自主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县区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并加强监管。运营商可按规定依照市场化方式运营,但需执行**性价格。行业主管部门可按规定给予相应运营补贴。
第十条 运营商应具有涵盖相应场景建设和专业运营全链条的服务能力。政府应支持和引导实力雄厚、经验丰富、商誉良好的市场主体参与运营服务。运营商的引入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一)公共投入模式****政府购买服务为主,其中政府购****政府从“合格社区服务运营商”白名单中确定运营商,并按约定提供公共服务。
(二****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由社区根据自身情况,从“合格社区服务运营商”白名单中确定运营商,****社区(小区)通过居民代表大会、****委员会投****社区(小区)的运营商并纳入“合格社区服务运营商”白名单。
(三)民办公助、市场运营模式由出资建设的市场主体自行确定运营商,原则上应从“合格社区服务运营商”白名单中选择。
第十一条 运营商应按照“一社区一方案”的原则,结合社区居民实际需求编制运营方案,****政府同意后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运营模式、运营标准、运营主体、运营周期、政策依据、监管机制、运营投入等。运营商应****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运营工作。
第三章 运营管理
第十二条 运营商应当组建专业运营管理团队,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总体运营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社区嵌入式服****社区反馈。
第十三条 运营商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等责任,多业态功能使用场所之间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火灾应急处置、安全紧急疏散等方面的联动协作机制。
第十四条 运营商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服务承诺、投诉方式等信息。公示信息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更新,便于社区居民了解、获取,接受相关部门、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监督。
供应商应配备与服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从事医疗、康复等服务的人员,应当依法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定期组织并参加行业部门开展的技能培训和业务学习,不断提升服务水**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五条 运营商应对服务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和更新,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并进行动态管理。设施的管理应遵循安全、节能、环保的原则,确保设施长期高效稳定运行。特别是针对老年人、婴****服务区域,应提供无障碍设计、符合食品安全及卫生标准的环境。
第十六条 运营商不得随意更改运营范围内的服务功能,确需改变的,应提前30天将****报社区;因故暂停、终止服务的,应提前60天将****报社区。社区在接到服务功能更改、暂停、终止申请、处置方案当日后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人民政府。****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扶持补助资金的,****政府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 运营保障
第十七条 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运营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一)市发展改革****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申报、资金争取等相关工作。
****国资委、****事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做好闲置国有资产统计梳理,研判将可具备嵌入式服务设施条件的闲置国有资产进行登记并形成清单后,向县区提供,在保持所有权不变条件下,选择适宜的建设地点,明确运营模式并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程序履行相关手续,用于社区发展嵌入式服务。县区政府闲置国有资产,由县区自行摸底,确定实施。
****住建局、******局、****国资委负责指导各县区因地制宜建设、移交社区嵌入式配套服务设施,****社区公共服务水平 。
****财政局负责指导各县区对各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资**衡方案进行审核,将该领域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至相关县区并做好资金监管工作。
****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市文旅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制定优惠扶持政策清单;分别负责****社区****社区助餐、托育服务及健康服务、儿童托管、家政便民、体育健身、文化休闲、儿童游憩设施场景设置、相关建设内容;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相关补贴,按规定核发建设补助及运营补贴;定期组织运营商参加相关服务内容的培训,推动运营商和服务供应商规范化、规模化和品牌化发展;组织各县区报送相关先进运营管理经验并进行全市推广。
****住建局、市应急局负责指导在各功能使用场所之间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火灾应急处置、安全紧急疏散等方面的联动协作机制。
****监管局负责简化许可审批手续,缩短办理时限,推广“ 一照多址”,并依法指导、开展市场监管工作。
第十八条 ****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运营管理履行主体职责,主要包括:
(一)按照“一社区一方案”要求建立运营管理机制,加强对运营商和服务供应商的日常监管,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合规提供相关设施,****社区居民合法权益。指导社区发挥自治作用,建立服务纠纷常态化多元化调解机制,根据实际需求定期评估运营模式的适应性和效果,动态调整相关政策,完善运营模式。若发现运营主体未能达到服务标准或运营效率低下,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必要时重新选择运营主体,保障居民的服务需求。
(二)落实****社区嵌入式服务机构各项税费优惠扶持政策,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及物业收费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三)可支持在养老托育、社区助餐、家政便民等领域积极建设培育一批服务优、重诚信、能带动的“领跑者”企业和服务品牌,构建“街道-社区-小区”服务体系,在社区嵌入式服务相关培训、示范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
(四)加快数字化赋能,利用“小兰帮办”****社区数字平台,搭建专门模块,****社区嵌入式服务进行居民使用意愿和满意度评价,对服务质量进行动态评价,****社区嵌入式服务信息化水平,****社区服务融合发展。
(五)认真总结上报项目运营管理、重大创新模式等经验,****社区嵌入式服务水平上台阶。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运营商在无法按照“一社区一方案”要求、经县区评估退出“合格社区服务运营商”白名单及自身原因无法正常开展运营时,按程序终止运营。
第二十条 运营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按照协议约定终止运营的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和给予处罚:
(一)未经****投****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用途的;
****政府投****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的;
(三****社区居民提供公共类、普惠类等服务的;
(****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日常维护管理,造成设施无法正常使用的;
(五)未严格执行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造成重大事故的;
(六)未按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监管或整改未到位,造成服务无法持续的;
(七)发生严重失信情形,被纳入信用黑名单的;
(八)因群众投诉较多等引发严重负面舆情,造成影响社会稳定的;
(九)违规使用或骗取补贴、补助、奖励资金的;
(十)发生其他违法行为的。
第二十一条 ****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社区嵌入式服务运营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