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中医医院影像设备技术维保项目终止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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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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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影像设备技术维保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10日 17:26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祖元
项目联系电话 177****0629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祖元 177****0629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广场9号楼16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朱小云158****063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影像设备技术维保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采购方式变更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司提出质疑。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刘祖元 177****06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场9号楼1608室

联系方式:朱小云158****0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祖元

电 话: 177****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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