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区SS202405号、SS202406号地块沙盘采购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2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区SS202405号、SS202406号地块沙盘采购答疑1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询比文件澄清
1.询比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3评分细则中“品牌房企”是指“****研究院公布的2023年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排行榜前20强:****集团****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招商局蛇口工****公司、****公司、****公司、****集团****公司、****集团****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集团****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北****集团****公司、****公司。”
2.品牌房企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如投标人签订合同的业主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单中所列品牌房企全称相同的,可不需要截屏打印业主单位信息,可以直接认定为投标人与品牌房企的有效**业绩。
(2)如投标人签订合同的业主单位名称与附录中所列品牌房企全称不同或部分相同的,业主单****公司的,投标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网站中查询并截屏打印业主单位的相关信息,截屏打印信息资料应包含业主单位的企业名称、参股股东信息等,股东信息需向上追****公司(如有),只有截屏打印资料显****公司)企业全称为上表中所列品牌房企企业全称之一的才能认可为投标人与品牌房企的有效**业绩,详见下列举例:例如:投标人某甲与某业主单位A3签订了合同,A3的参股股东为A2,A2的参股股东为A1,A1的参股股东为A,A公司企业全称与上表中所列某品牌房企企业全称相同,则投标人某甲需将业主单位A3、A2、A1的企业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网站中查询并截屏打印,其中在A1的企业股东信息中能反映出参股股东A公司企业全称与上表中所列某品牌房企企业全称相同,则认可投标人某甲与某业主单位A3间的**业绩为与品牌房企的有效**业绩。未按此要求提交相关企业信息的将不予认可为投标人与品牌房企有效**业绩。
(3)如因品牌房企境外上市、企业重组变更等原因以致参股股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网站中股东经查询为****公司或股东无法查询的,但其又确属于品牌房企参股的项目,可在截屏打印业主单位股东信息后并附加证明,该证明只需列出该业主单位为以上表中所****公司即可,满足此条件的认可为投标人与品牌房企有效**业绩。
(4)以上要求的业主单位信息截屏打印资料应与合同业绩一一对应,每份合同业绩后均需附此截屏打印资料(直接与品牌房企企业全称单位签订的合同不需要)。
注:此补疑视同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市**区琥珀五环城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551-****197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
(**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3212
2025年2月1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0日
附件:****答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