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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晋环许可函(2018〕39号)的规定和要求,****锻造厂零部件表面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阶段性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锻造厂零部件表面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
地点:**省**市**县南梁镇庄里村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1#阳极氧化生产线(自动线);2#阳极氧化生产线(手动线);3#铝电镀复合镍生产线(镀锌镍、镀铬、化学镍)及配套设施。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3月1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186****8501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