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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 标的企业名称 | ****超市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地址) | **市**区杨柳青路331号2层201室 | ||||
| 法定代表人 | 董刚 | ||||
| 企业类型 | ****公司(内资) | ||||
| 成立时间 | 1999-07-05 | ||||
| 注册资本 | 3500.000000万元 | ||||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477489L | ||||
| 经营范围 | 销售:食用农产品(除生猪产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化用品、服装鞋帽、针棉织品、一类、二类医疗器械,通信器材、劳防用品、体育用品、工艺品、化妆品、家用电器、厨房用品、花卉、装潢材料、箱包、玩具、床上用品的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食品销售(含瓶装酒),医疗器械销售,烟草专卖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职工人数 | 92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 |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有人不放弃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 1 | ****超市****公司 | 60 | |||
| 2 | ******公司 | 40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
| 年度审计报告 | |||||
| 年度 | 2023 | 营业收入 | 16418.097371 | ||
| 利润总额 | -1233.019566 | 净利润 | -1233.019566 | ||
| 资产总计 | 59909.979426 | 负债总计 | 66609.284476 | ||
| 所有者权益 | -6699.305050 | 审计机构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企业财务报告 | |||||
| 报表日期 | 2024-11-30 | 营业收入 | 14058.316930 | ||
| 利润总额 | -1246.072233 | 净利润 | -1246.072233 | ||
| 资产总计 | 5028.693020 | 负债总计 | 76047.707328 | ||
| 所有者权益 | -7945.377283 |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
| 评估机构 | ******公司 | ||||
| 核准(备案)机构 | **市普****管理委员会 |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8-28 |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2-29 | ||||
| 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
| 资产总计 | 62697.384145 | 68023.778569 | |||
| 负债总计 | 69593.349650 | 69593.349642 | |||
| 净资产 | -6895.965505 | -1569.571073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627.828429 |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 重要信息披露 |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2、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3、本项目资产评估结果采用资产基础法。 4、****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本章程约定执行。股东会作出分配利润的决议的,董事应当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分配。公司经营管理发生困难的,股东可以按照认缴出资比例提供财务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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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
| 提示提醒等内容 | 1、****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超市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4第ZA23565号)报表“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公司截止2024年2月29日净资产为-6895.97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核意见。” 上述审计报告第2页,2024年2月29日,****超市有限公司负债总额为69593.35万元,其中应付账款为66158.87万元。 2、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9、本次委估的两处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划拨用地,对于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划拨用地的房地产,在确定不含税市场价值的基础上扣除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确定评估价值,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 3、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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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市**区**路182号7楼705室 | ||||
| 经济类型 |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0%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0%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 交易条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包括但不限于: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有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经营管理发生困难的,股东可以按照认缴出资比例提供财务支持。)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4、其他 一、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0.0001万****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二、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项目涉及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现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全额支****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银行账户。 四、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交易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交易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五、本项目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自愿接受全部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及相关交易条件、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决定受让转让标的。一旦递交受让申请,不可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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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标的公司其他股东的受让资格不受上述“受让方资格条件”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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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交纳金额 | 0.000100万元 |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一次报价 |
| 特殊事项 |
| 附件 | |||||
| 序号 | 名称 | ||||
| 1 | 特别事项说明.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