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县三角乡公租房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审批
江西-九江-永修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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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三角乡公租房项目地块位于**省九****人民政府以东、****中学以北,地块中心坐标为E115°50′48.592″、N29°3′3.571″,总用地面积约1239.87m2(约1.86亩)。地块土地利用类型为科教文卫用地、农村道路,****司法局三角司法所、职工之家和停车位,规划为居住用地(**县三角乡公租房项目),属《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委托******公司对该地块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后期地块安全利用提供依据。

我公司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于2024年7月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于2024年8月编制完成《**县三角乡公租房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等情况,得出结论如下:

(1)资料分析:通过分析,调查地块周边地块500米范围内没有工业企业,未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涉及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无规模化养殖。

(2)现场踏勘:通过现场踏勘、观察、记录与分析,项目场地及周边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未见各类槽罐,未见管线、沟渠泄漏,未见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设施。

(3)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周边地块500米范围内没有工业企业,未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涉及污染的可能性较小,不存在规模化养殖,无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运输情况,地块历史上无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外来客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项目地块周边永吴公路不存在运输有毒有害化学品车辆侧翻事故。

(4)本地块使用情况:本项目三调为科教文卫用地、农村道路,****司法局三角司法所、职工之家和停车位,拟规划为居住用地(**县三角乡公租房项目),无被污染迹象。

(5)地块周边污染源:地块周边大部分区域为科教文卫用地、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基地、设施农用地、空闲地、水田、旱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农村道路等,周边500m范围内没有工业企业,未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涉及污染的可能性较小;500m范围内无规模化养殖。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潜在污染源,周边项目对调查地块的土壤的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调查结论: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及周围区域使用现状和历史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与求证表明,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未受周围区域污染源的影响,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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