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细则(试行)》(庐财综【2021】27号)、《****政府采购人责任清单的通知》(庐财行【2021】34号)和《****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的通知》(庐财行【2021】100号)文件规定,2025年第一批次土地出让招拍挂前地价评估(含划拨补办出让)购买服务项目由****自行组织实施采购,确定中标单位。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政府网站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2025年第一批次土地出让招拍挂前地价评估(含划拨补办出让)
2.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项目类别:政府购买服务
4.项目概况:经营性用地25宗,其他用地10宗,工业用地50宗,划拨补办出让50宗土地评估,项目预算10万元。
5.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人工作安排,接受委托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项目评估工作。
6.项目单位:****
7.联系电话:0551-****2719
8.最高限价:项目结算价不得突破预算价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2.取得省级自然**主管部门有效备案函的土地估价机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标书代写
(2)最近一次被**市及其所辖县(市)****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标书代写
(3)最近一次被**市及其所辖县(市)****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标书代写
(4)最近一次被**市及其所辖县(市)****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标书代写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报价要求
1.评估收****物价局《关于调整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的函》(皖价服函[2012]67号)为基准收费进行费率报价,例:若投标单位服务收费为基准收费的75%,投标费率即为75%。该项目最终结算评估收费总额不超过5万元。
2.中标人进行下列项目,将按其标准计取评估费,不再适用中标费率。
①经营性用地(其他用地)出让单宗土地评估费用不低于80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
②工业用地出让单宗土地评估收费按800元标准支付;
③个人划拨补办出让地价评估,按住宅每宗地300元、商业门面每间500元收取评估费;
3.本次招标投标人不得报0费率,出现两个及以上费率的为无效标。
4.采取最低评标价法确定1个中标人。若最低投标费率相同,采取抽签方式确定1个中标人。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 2月10日至2025年2月17日11:30前,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2.材料受理时间:2025年 2月17日15:00;
3.获取方式:线上获取采购需求及报名申请书;
4.获取渠道:**县庐城镇**路与迎松路**西北角****三楼开发利用科 电话:0551-****2719。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5年 2月17日15:30;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标书代写****四楼415会议室。
七、参与投标单位
1.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对采购公告所有条款及采购需求无异议、无不良行为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等内容)。
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③省级自然**主管部门有效备案函(带附记)、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社保(养老保险)参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法人代表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单位请于开标前30分钟将相关投标资料1份装订成册密封上交,同时提交电子档PDF文件1份(U盘),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九、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格式自行提供。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十、付款方式
土地估价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
地 址:**县庐城镇**路与迎松路**西北角
丁科长 电话:0551-****2719
2.****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财政局
地址:**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电话:0551- ****8052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