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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渠江**县**河段防洪综合治理工程 | ||
| 建设地点 | **县境内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7173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恩汉 |
| 联系人 | *开华 | 联系电话 | 180****1005 |
| 项目投资(万元) | 192185.97 | 环保投资(万元) | 1959.73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8-08-30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 127 防洪除涝工程项中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1、风滩溢流堰改造工程 拆除溢流堰段和右岸厂房,**泄洪冲砂闸、鱼道、****中心等。 2、防洪堤工程 **县**和兰草镇、坦溪社区防洪堤共25.8km,其中,渠江段20.8km,大**河段5.0km。 3、河道清淤疏浚工程 对渠江风滩至黄滩坝大桥15.09km和大****至**大桥2.70km河段进行清淤疏浚,总长17.79km,清淤疏浚总量为316.68万m3。 | ||
| 主要环境影响 | 噪声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有环保措施: (1)优化施工布置,****工厂尽量远离周边村庄布置。 (2)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在晚上(22:00-6:00)进行高噪声施工机械作业。 (3)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震基座降低噪声。 (4)加强道路的养护和车辆的维护保养,降低噪声源;敏感路段设置交通标志牌,限制车辆时速在20km/h以内,并在路牌上标示禁止施工车辆鸣笛,降低噪声源强。 (5)距离敏感点较近的工程段应设置临时隔声屏障。 |
| 承诺:**** *恩汉 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恩汉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