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项目绩效目标

审批
安徽-合肥-巢湖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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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项目绩效目标
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
部门/单位名称:059001-****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支出项目名称 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情况 绩效目标
合计 5,164.00
**** 服务中心运行费 2.00 【项目概述及项目内容】:依据巢编办〔2019〕79号《关于调整市退役军人服务机构有关职能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为:突出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协助做好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工作;协助做好本辖区内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和档案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等工作;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学、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掌握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过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中心为主体完成省厅、**市《关于按季度****服务中心(站)重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服务中心(站)”创建的通知》以****事务局《关于转发省厅〈关于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合退役军人发〔2020〕33号)要求,****市委****领导小组〔2020〕5号《关于**市开展争创“全****服务中心(站)”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
【项目立项依据】:****事务局、****组织部、****市委****办公室、****财政局、****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合退役军人发〔2019〕56号);****事务局《关于按季度****服务中心(站)重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全****服务中心(站)”创建的通知》和《关于转发省厅〈关于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合退役军人发〔2020〕33号)要求;**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组〔2020〕5号《关于**市开展争创“全****服务中心(站)”创建工作的通知》,皖退役军人秘〔2019〕191号《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退役军人工作机构政治文化环境建设的规范〉的通知》根据皖退役军人秘〔2019〕191号《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退役军人工作机构政治文化环境建设的规范〉的通知》等。
【项目实施主体】:****
【总体目标】

申请2万元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巢****管理中心日常运转方面,实现做好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服务管理工作,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的效果。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指标1:驻京服务保障工作人数(1人)

指标2:驻京服务保障工作时间(1月)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

指标1:经费支出合规性(合规)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

指标1:经费支出时效性(2025年12月底前)

【产出指标-成本指标】

指标1:驻京人员工作经费(≤2万元)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本指标不适用于此项目(不适用于此项目)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对做好广大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服务工作的影响程度(程度较高)

【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本项目不适用于此指标(本项目不适用)

【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对维护社会稳定的持续影响程度(程度较高)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90%)
**** 双拥共建 150.00 【项目概述及项目内容】:根据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积极做好拥军优属工作,促进军民和谐、军政团结。****部队的重**事工程建设,保护好军事设施,定期开展“科技、教育、文化、法律、后勤、生活服务”进军营等拥军系列活动,每逢****部队外出执行重大任务时,****部队,经常性地召开军地座谈会,关心部队建设。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2022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巢人常办〔2022〕16号)等文件要求,以****事务局相关文件要求。
【项目实施主体】:****
【总体目标】

申请150万元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拥军优属,走访慰问等方面,实现帮助困难退役军人群体,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提高退役军人在社会上的尊崇感和认可感的效果。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指标1:驻巢部队及**舰官兵慰问人数(≤600人)

指标2:慰问困难退役军人人数(≤120人)

指标3:情系边海防和荣立二等功及以上退役军人慰问人数(≤120人)

指标4: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项现役军人人数(≤60人)

指标5:印制春节慰问年画、慰问信张数(≤110000张)

指标6:双拥主题公园、双拥一条街展板更新数量(≤48张)

指标7:部分退役士兵退休人员医保补缴补贴人数(≤120人)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

指标1:补助资金兑现流程合规性(符合)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

指标1:发放完成时间(12月底前)

【产出指标-成本指标】

指标1:项目总成本(≤150万元)

指标2:驻巢部队及**舰官兵、荣军医院慰问费(≤50万元)

指标3:困难退役军人慰问费(≤6万元)

指标4:情系边海防和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功勋退役军人慰问费(≤6万元)

指标5:现役军人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金、入户走访慰问费(≤23万元)

指标6:春节慰问年画、最美系列荣誉证书文件等印制费以及双拥一条街、双拥主题公园展板更新费用(≤15万元)

指标7:部分退役士兵退休人员医保补缴单位承担成本(≤50万元)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对减轻退役军人群体经济负担的影响程度(程度较高)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对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提高退役军人在社会上的尊崇感和认可感的影响程度(程度较高)

【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本指标不适用此项目(本指标不适用)

【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对维护社会稳定,地方拥军优属的持续影响程度(程度较高)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90%)
**** 烈士褒扬经费 15.00 【项目概述及项目内容】:为加强我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作用和满足烈属异地祭扫的实际需求。
【项目立项依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2013年6月7日民政部令第47号公布,2022年1月24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6号修订,2022年3月1日实施),《**省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工作实施办法》(皖退役军人发[2020]22号)等文件标准。
【项目实施主体】:****
【总体目标】

申请15万元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我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烈属异地祭扫等方面,实现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教育后人的红色**的效果。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指标1:零散烈士墓(20座)

指标2:烈士纪念设施数量(3处)

指标3:清明节公祭、9.30公祭(2次)

指标4:异地祭扫数(4人次)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

指标1:零散烈士墓维护覆盖率(≥95%)

指标2:资金使用合规性(符合)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

指标1:项目完成及时性(按项目计划时间要求)

【产出指标-成本指标】

指标1:项目总成本(≤15万元)

指标2:烈士纪念设施管理费(≤7万元)

指标3:零散烈士墓维护费(≤3万元)

指标4:清明节公祭、9.30公祭费(≤3万元)

指标5:异地祭扫经费(≤2万元)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本项目不适用于此指标(本项目不适用)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对提升红色教育**质量,提高社会尊烈思想的影响程度(程度明显)

【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本指标不适用于此项目(本指标不适用)

【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对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教育后人的红色**的持续影响程度(程度明显)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社会公众满意度(≥90%)
**** 优抚医疗补助 100.00 【项目概述及项目内容】:负责为残疾军人、两参人员、带病回乡军人、三属等优抚对象发放医疗补助类经费。
【项目立项依据】:依据《民政部、****保障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民发[2018]152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3〕4号)、《****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巢政办[2021]24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60号)。
【项目实施主体】:****
【总体目标】

申请100万元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为残疾军人,两参人员,带病回乡军人,三属等优抚对象发放医疗补助类经费方面,实现生活稳定、减轻经济负担的效果。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指标1:为我市重点优抚对象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金人数(≤2500人)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

指标1:经费支出合规性(合规)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

指标1:医疗补助资金使用完成时间(12月底前)

【产出指标-成本指标】

指标1:项目总成本(≤100万元)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对减轻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经济压力的影响程度(效果明显)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改善情况的影响程度(效果明显)

【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本指标不适用于此项目(本指标不适用)

【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对优抚对象的医疗质量提供保障的持续影响程度(效果明显)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90%)
**** 陵园绿化运行管理费 8.00 【项目概述及项目内容】:****陵园绿化面积达14万多平方米,****园区绿化管护水平,****园区环境,维****基地****基地形象,保障园区绿化管护等日常运行。通过项目的开展,巩固绿化成果确保成活率,****园区树木生长旺盛、形态美观的绿化美化效果,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维护,提升陵园对外形象,为来园开展纪念活动和参观瞻仰人员创造和提供良好的环境。
【项目立项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四条规定,****政府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做好英雄烈士保护工作。****政府应当将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依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安排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和维修改造经费,用于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设备更新、环境整治、展陈宣传和祭扫纪念活动等工作。三定方案:纪念先烈、教育人民、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维护与环境美化、革命烈士纪念活动组织。
【项目实施主体】:****
【总体目标】

申请8万元财政资金,****园区绿化管护等日常运行费用方面。通过这个专项工作的开展,巩固绿化成果确保成活率,****园区树木生长旺盛、形态美观的绿化美化效果,提升陵园对外形象,为来园开展纪念活动和参观瞻仰人员创造和提供良好的环境。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指标1:杂草、灌木清理面积(≥148200㎡)

指标2:绿篱修剪面积(≥2000㎡)

指标3:卫生清扫面积(≥8000㎡)

指标4:宣传展板更新数(≥30次)

指标5:园林机械维修保养(≥10次)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

指标1:支出合规率(100%)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

指标1:项目完成时间(年底前完成)

【产出指标-成本指标】

指标1:项目总成本(≤8万元)

指标2:劳务费(≤7万元)

指标3:维修(护)费(≤1万元)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本指标不适用于此项目(本指标不适用)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对园区环境改善的影响程度(效果显著)

【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本项目不适用于此指标(不适用于此指标)

【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对园区环境的持续影响程度(效果显著)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入园团体和个人满意率(≥90%)
**** 2025_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 2,000.00 【项目概述及项目内容】:负责提高优抚对象和困难复退军人生活质量,发放优抚对象及现役军人和军队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所产生的经费。
【项目立项依据】: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修改退役安置等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社[2020]320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市随军家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暂行办法》(合民[2006]204号)、《**省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特困救助实施办法》(民优字[2004]41号)、《****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修改退役安置等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1990年4月省民政厅《关于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优抚对象病故后可否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费的复函》等文件。
【项目实施主体】:****
【总体目标】

申请6205万元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发放优抚对象及现役军人和军队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所产生的经费方面,实现生活稳定、减轻经济负担的效果。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指标1:伤残人员(≤447人)

指标2:三属人员(≤66人)

指标3:在乡复员军人(≤37人)

指标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988人)

指标5:两参人员(≤351人)

指标6: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68人)

指标7:农村籍退役士兵(≤3123人)

指标8: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五至六级精神残疾军人(≤35人)

指标9:随军家属(≤2人)

指标10: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6100人)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

指标1:补助资金兑现流程(符合)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

指标1:补助发放完成时间(12月底前)

【产出指标-成本指标】

指标1:项目总成本(≤6205万元)

指标2:伤残人员定补成本(≤1317万元)

指标3:三属人员定补成本(≤218万元)

指标4:在乡复员军人定补成本(≤88万元)

指标5: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补成本(≤1959万元)

指标6:两参人员定补成本(≤351.35万元)

指标7: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定补成本(≤57万元)

指标8:农村籍退役士兵定补成本(≤1090万元)

指标9: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五至六级精神残疾军人护理费(≤130万元)

指标10:随军家属生活困难补助(≤2.2万元)

指标11:优抚对象优待金(≤162.45万元)

指标12:“八一”、春节慰问金(≤610万元)

指标13:死亡抚恤准备金(≤220万元)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对减轻优抚对象生活压力的影响程度(效果明显)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对改善优抚对象和困难复退军人的生活情况的影响程度(效果明显)

【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本指标不适用于此项目(本指标不适用)

【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对提高优抚对象和困难复退军人的经济收入,使其生活质量得到提高的持续影响程度(效果明显)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95%)
**** 2025_退役安置支出 2,480.00 【项目概述及项目内容】: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补助及社会保险等补助经费。为企业军转干部、扶持就业人员、军队移交地方离退休及无军籍人员发放生活补助。
【项目立项依据】:关于印发《**市退役士兵安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合退役军人发〔2021〕92号)和《关于发放退役士兵(含退出消防员)一次性经济补助的通知》(合退役军人发〔2024〕21号)。经2018年市****领导小组和2019年第32次市政府常务会通过的《**市落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岗位开发实施方案》;经市政府2019年第49次常务会通过的《**市退役城镇义务兵扶持就业专项岗位政策落实实施方案》;经市政府2022年第23次常务会通过的《**市退役士兵扶持就业专项岗位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03]29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皖办发[2003]29号)。皖民安字[2015]181号,《转发民政部、财政部、总政治部、总后****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公勤费和护理费标准的通知》;政干[2015]32号《关于调整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和1955年前后女同志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民政厅、财政厅、省军区政治部、省军区后勤总民安[2012]274号及皖退役军人秘[2023]46号)《转发财政部退役军****后勤部****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军人离休费和相关人员生活费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标准。
【项目实施主体】:****
【总体目标】

申请4040万元财政资金,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补助及社会保险等补助经费、企业军转干补助经费、扶持就业人员经济补助经费、军队移交地方离退休及无军籍人员经费方面,实现生活稳定、减轻经济负担的效果。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指标1:项目总人数(≤1225人)

指标2:退役士兵安置人员数(≤305人)

指标3:扶持就业人数(≤185人)

指标4:企业军转干部人数(≤705人)

指标5:军队移交地方离退休及无军籍人员数(≤30人)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

指标1:补助资金支出合规性(合规)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

指标1:经费支出时效性(12月底前)

【产出指标-成本指标】

指标1:项目总成本(≤4040万元)

指标2:退役士兵安置经费(≤960万元)

指标3:扶持就业补助经费(≤300万元)

指标4:企业军转干生活补助(≤2520万元)

指标5:军队移交地方离退休及无军籍人员经费(≤260万元)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对减轻退役军人、军转干部等人员生活压力、家庭负担的影响程度(效果明显)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对提高退役军人、军转干部等人员救助水平、生活水平的影响程度(效果明显)

【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本项目不适用于此指标(本项目不适用)

【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对维护社会稳定的持续影响程度(效果明显)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90%)
**** 2025_义务兵优待金 409.00 【项目概述及项目内容】:负责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经费。
【项目立项依据】:依据《转发的通知》(合退役军人发[2021]55号)和当年****事务局优待金发放通知类文件。
【项目实施主体】:****
【总体目标】

申请935万元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经费方面,实现提高现役军人社会尊崇感,鼓励社会青年参军的效果。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指标1:当年度现役军人义务兵人数(≤550人)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

指标1:优待金资金兑现流程(符合)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

指标1:经费支出时效性(年底前)

【产出指标-成本指标】

指标1:项目总成本(≤935万元)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对提高义务兵家庭整体收入的影响程度(效果明显)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对提升社会崇军思想,激励适龄青年积极参军的影响程度(效果明显)

【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本指标不适用于此项目(本指标不适用)

【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对提升保障退役军人生活和鼓励社会青年参军的持续影响程度(效果明显)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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