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加强全区城镇保障性**工程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保〔2019〕6号)、《****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房源处置方案的批复》(贺八政办函〔2022〕24号)、《关于调整**市**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房源处置方案的通知》(〔2023〕-57号)和《**区贺街镇香花村(**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房源处置方案》等文件规定,我中心对**市****公司上报的赵已妹等6户家庭申购**区贺街镇香花村(**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香花雅园)剩余住房资格进行复核,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月14日前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邮寄或****中心(直接送达的以送**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0日至 2025年2月14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市**区建设中路18****中心六楼),****中心运营服务股
邮政编码:542899
监督电话:0774-****185
附件:赵已妹等6户家庭申购**区贺街镇香花村(**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香花雅园)剩余住房资格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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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赵已妹等6户家庭申购**区贺街镇香花村(**村)
棚户区改造项目(香花雅园)剩余住房资格的名单
| 序号 | 申请 类型 | 申请人 姓名 | 工作单位 | 婚姻状况 | 配偶 姓名 | 工作单位 | 住房 情况 |
| 1 | 第三类 | 赵已妹 | **市****公司 | 离异 | 无住房 | ||
| 2 | 第一类 | 欧家幸 | **市**区贺街镇龙**村民 | 初婚 | 罗红梅 | **市**区贺街镇龙**村民 | 无住房 |
| 3 | 第一类 | 黄丹媚 | **市**区贺街镇双星村村民 | 离异 | 无住房 | ||
| 4 | 第一类 | 莫巧灵 | **市**区贺街镇长利村村民 | 离异 | 无住房 | ||
| 第一类 | 谭丽芳 | **市**区贺街镇新忠村村民 | 初婚 | 李文要 | **市**区贺街镇新忠村村民 | 无住房 | |
| 6 | 第三类 | 简自玲 | **市**区辉腾土特产品店 | 未婚 | 无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