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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 **区(老**)排水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深基坑监测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1日
项目概况
**区(老**)排水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深基坑监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海**路美岸名居2号楼3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4日 10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区(老**)排水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深基坑监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万元
最高限价:96.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须提供2023或2024年****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响应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勘察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勘察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7)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三年 及以上深基坑工程实践经验。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以磋商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2025年02月24日10点00分)。 标书代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1日到 2025年02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海**路美岸名居2号楼3门
方式:(1****公司****银行转账方式,****银行账号,并 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区(老**)排水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深基坑监测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公司****支行;银行账号:441********0285778;(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信息:供应商名称、开票信息、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以邮件形 式发送至****@163.com(邮件主题为:**区(老**)排水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深基坑监测购买采购文件信息),购买采购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4日 10点00分(**时间) 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海**路美岸名居2号楼3门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24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海**路美岸名居2号楼3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机关)
地址:**市**区芦台镇津榆支路107号
联系方式:022****8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海**路美岸名居2号楼3门
联系方式:022-****1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磊
电 话:022-****1018
**** 2025年0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