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司的**市湖****服务中心10kV临时用电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市湖****服务中心10kV临时用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市**新区
1.2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40万元。
1.3 工 期:2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通电正常运行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审计价款的90%,余款待保修期满(保修期两年)且履行复验合格手续后付清(不计利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市湖****服务中心10kV临时用电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类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员);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同时在其他单位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起,上述情形不因其之后被撤销或者更正而改变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认**果。标书代写
4.6.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 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11日9:00至2025年2月17日 17:30。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微信报名(微信号:138****9753),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3报名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2月18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6.2开标地点:宿****广场4号楼1楼会议室(****雪松路55 号)。标书代写
6.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市****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市******居委会蔡庄组 |
地 址:****广场北发展大道2691号**大厦11楼南侧 |
| 联系人:仲其毅 |
联系人:钟艳 |
| 电 话:0527-****3777 |
电 话:138****97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