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街道办事处厨余垃圾处理站运营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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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处理站运营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办事处****处理站运营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办事处****处理站运营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899.00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原合同条款:第四条服务费用第1条,现修改为本合同价格为包干价。原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佰伍拾万零柒仟捌佰玖拾玖元整(¥8,507,899.00),经核减,本项目合同金额调整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叁拾万零贰仟玖佰壹拾捌元贰角(¥5,302,918.2),此价格已含运费、安装调试费、设备使用费、操作间维护费、水电费、设备日常维保费、人工成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二、原合同条款:第四条服务费用第2条支付方式,现修改为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正规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1-6月份作为首期款即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柒万壹仟玖佰伍拾柒元壹角陆分(¥2,971,957.16),其中:因财政预算金额于2025年1月份下达,项目预算金额核减后,**街道厨余垃圾处理运营服务项目2025年1、2月份每月服务费(按照项目原合同总金额除以12个月)人民币(大写):柒拾万零捌仟玖佰玖拾壹元伍角捌分(¥708,991.58)支付,该标准执行至2025年2月28日。自2025年3月1日起,3-6月份每月服务费标准为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捌仟肆佰玖拾叁元伍角(¥388,493.5)。余下款项即7-12月服务费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叁万零玖佰陆拾壹元零肆分(¥2,330,961.04)。自第8个月开始按月支付(每月支付上个月服务费),每月支付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捌仟肆佰玖拾叁元伍角(¥388,493.5),12月份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捌仟肆佰玖拾叁元伍角肆分(¥388,493.54)。每次结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正规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银行转帐的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若合同履行期内,区财政对本项目预算另有调整,甲乙双方按照财政下达经费的日期和金额另行协商约定。
三、原合同条款:第四条服务费用第3条,现修改为乙方本合同期内合计处理量应为51吨×59天+31.8吨×306天=12739.8吨,因以下原因,乙方合同期内未完成处理总量,合同服务费每月正常支付,但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后进行补足。(1)非乙方原因,接甲方通知暂停营运,例如迎检、突发性事件等;(2)乙方进行日常维保或紧急排障或设备被卡停抢修,向甲方申报,甲方同意暂停营运的;(3)因不可抗力事件如台风、暴雨、疫情影响而暂停营运;(4)其他甲方认可的暂停营运情形。
四、原合同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二)项目内容1.设备使用地点于日处理量补充约定如下:自2025年3月1日起,****处理站暂时停止运营,****社区****处理站日处理量不少于31.8吨(确保当日应处理尽处理)。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财政资金预算调整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1月17日至2025年01月24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景田路6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

地址:**市**区福民路123****区委大楼10楼

联系电话:0755-****1762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保障中心。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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