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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自行采购项目《2025年大鹏新区气象技术服务项目》于2025年2月10日经局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根据《****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以下单位为2025年大鹏新区气象技术服务项目候选供应商,候选供应商名称、报价金额及综合评分情况如下:
| 供应商 | 报价(万元) | 评分 |
| **** | 21.982 | 70.95 |
| **市气象减灾学会 | 21.9704 | 71.96 |
| 粤港澳大湾区****中心****研究院) | 21.942 | 76 |
经局长办公会议审定,鉴于粤港澳大湾区****中心****研究院)在综合评定中得分最高且报价合理,确定粤港澳大湾区****中心****研究院)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21.942万元。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以上结果进行公告3个工作日。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财政局提出意见。我单位投诉电话:0755-****9708;****财政局投诉电话:0755-****9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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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