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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呼****支队水域救援装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万舟救生****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市新街镇**路(海洋工程特种装备产业园内)
被投诉人:**恒驰****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自治区**市**区**南苑小区9号楼2单元233号
当事人:呼****支队(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区加格达奇路10号
相关供应商:********公司)
地 址:**市顾山镇锡张路180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公司分项报价表填写错误,应为无效投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