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2025年恶劣天气路段优化项目,采购人为****,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事前公示。
一、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道路设备采购、系统集成、安装调试部分进行采购,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预算金额:本项目含税预算金额约为733500.00元(设备部分税率按13%测算、安装部分税率按9%测算、集成部分税率按6%测算),本合同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合同最高签订金额。
| 序号 | 名称 | 不含税最高限价(元) |
| 1 | 设备部分 | 498850.35 |
| 2 | 安装部分 | 119845.00 |
| 3 | 集成部分 | 36950.94 |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标前评审活动确定了****作为**伙伴,******局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项目应答并最终成交,现因成交后部分工作量的内容和价格发生变化,导致项目的成本相应发生变化。
根据《智联业务**伙伴管理办法(试行)》(行业拓展(2023)62号)中第三十二条:服务内容、价格发生变化,供应商不变,可在原标前评审基础上与原中选供应商单一来源谈判,****公司采购管理要求实施。故本项目拟与“****”进行公开单一来源采购。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5年02月12日至2025年02月14日,共3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采购人地址:**省**市**区碧悦街8号南楼(**铁塔)
联系人:曹经理
联系电话:020-****6829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省****原区互助路1号
项目负责人:曾桂炼、池炀、李**、谢静、张志永、张承祖、陈光理
联系电话:134****9366
电子邮件:****@163.com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如签名无法正常显示,详见附件)
日期:2025年0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