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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荆涂学校晚清****基地本体保护设计修缮项目;
2.标段名称:荆涂学校晚清****基地本体保护设计修缮项目;
3.澄清或补遗事项:
事项: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表三、评分表中注:(2)和②须提供由文物保护部门或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业绩审核证明),否则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现澄清为:****文物局网站截图或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业绩审核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内容,以本次澄清为准,本次澄清内容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4.招标人:****
地址:**县望淮街道禹都大道102号
联系人:曹梦蝶
电话:190****610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乳泉大道380号
联系人:何工
电话:139****5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