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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安全生产公共考试点遴选方案工作计划安排,我局于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月3日向社会公开发布了《****关于遴选安全生产公共考试点的公告》(以下简称《遴选公告》)。截止期满后,共收到两家参选单位的参选文件,****学院和**初心****公司,****学院参与**湖片区考试点遴选,**初心****公司参与**片区考试点遴选。
我****小组按要求对参选单位参选资格进行了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了现场验收,****学院及**初心****公司两家参选商均通过了资格审查及场地验收。因本次安全生产公共考试点遴选仅**湖片区及**片区各一家参选商报名参选,根据《遴选公告》明确的遴选规则,****学院参选场地设为我局**湖片区安全生产公共考试点,**初心****公司参选场地设为我局**片区安全生产公共考试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2月11日~2025年2月20日(共10个自然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遴选结果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凡匿名或超出期限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69-****9839(****安全生产基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