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于全要素评价机制和检查员培训体系的法定自查
效能提升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法律标准部(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基于全要素评价机制和检查员培训体系的法定自查效能提升项目进行直接采购,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基于全要素评价机制和检查员培训体系的法定自查效能提升项目
2、采购编号:****
3、采购内容:基于全要素评价机制和检查员培训体系的法定自查效能提升
4、需求说明:本次采购的是(1)研究法定自查评价工作规范;(2)研究法定自查评价方法;(3)研究法定自查评价工作程序;(4)研究法定自查评价指标体系;(5)研究检查员胜任力培训框架;(6)开发法定自查培训课程。合同期限为一年。
5、拟实施采购时间:2025年3月
6、拟选用供应商:****
7、采用本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是中国民航局直属的部省共建本科高校。****学院是民航局批复在****内成立的负责监察员培训、监管理论研究、企业法定自查评价工作的内设机构。本次采购内容主要由****下****学院负责完成。****学院一直在民航局政法司的指导下协助开展法定自查相关制度建设工作,法定自查工作规范及工作指南均****学院参与编制,并负责相关文件宣贯工作。****学院是局方指定的第三方法定自查评价机构,现已有十余家企业法定自查评价工作经验,同时,****学院拥有覆盖民航运行全业务链条的培训课程,并在监察员培训中应用,****学院是行业法定自查培训的主要供应商,承担航司、机场、空管单位的法定自查培训,并且基于对局方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的深刻理解,为行业单位开展多期专门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内部安全监察人员培训。
综上,为保证采购项目服务配套的要求,本项目选择直接采购方式,符合《采购管理规定》直接采购中“i”项:国家有关部门或上级单位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8、公示说明
公示期: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14日(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发布当日不算)
公示期内,对上述事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发送至(邮箱)****@csair.com,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法律标准部
联系人:顾亚男
联系电话:****3997
10、公示发布人:吴婉莉
联系电话:****0863
11、附件(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