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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822MA6NP2EW1G | 建设单位法人:李七九 |
| 吕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省****县 **镇桥头新村8号附1号 |
| 西双版纳州**县光伏农业发电(一期)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县 西双版纳州****村委会曼打火村 |
| 经度:100.357********112 纬度: 21.803********5556 | ****机关:西****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5-08-28 |
| 西环审〔2015〕6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2000 |
| 120.8 | 运营单位名称:**** |
| ****2822MA6NP2EWI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5********5214701 | 验收监测单位:**科环****公司 |
| ****0100MA6K6DQ77H | 竣工时间:2015-09-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11-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规划建设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50MWp),年发电量为1406.92万千瓦.时,主要建设50个1MWp太阳电池方阵,配套建设升压站、集电线路、逆变器和箱变等。工程占地面积75.43hm'。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建设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50MWp),年发电量为1406.92万千瓦.时,主要建设50个1MWp太阳电池方阵,配套建设升压站、集电线路、逆变器和箱变等。工程占地面积61.04hm'。 |
| 项目环评阶段,设计建设面积为75.43hm2,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根据场区实际地形条件进行调整,取消地形坡度较大区域的光伏板建设,项目实际建设面积为61.04hm2。项目建设用地位置与环评及批复位置相一致,实际总用地面积变化未达到20%,不属于重大变动范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范围的划定,尽快完成开挖、回填等工程建设;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认真落实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二)按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雨水和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进入湿地处理,生活垃圾要求做到分类处置和日产日清。 (三)加强危险废物管理。设置固定场所、粘贴危险废物标识、建立储存记录,转运、收集和处置必须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 实际建设情况:经调查,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要求的环保设施和措施基本落实到位,工程配套的环保设施(措施)已基本完成。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工程发生变更不属于重大变更,在采取了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调查表明,本项目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运行有效。 |
| 项目环评阶段,预计在升压站内建设人工湿地对升压站内管理人员产生生活污水进行处理,运行期升压站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人工湿地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的最严值后排放。 实际建设阶段,建设单位结合人工湿地处理效果、运营可行性与污水外排可能产生的风险,决定取消人工湿地建设,选取更稳定、更先进、可行性高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对升压站内管理人员产生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污水回用于场区绿化及降尘用水,经运营阶段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监测结果表明,升压站内设****处理站出水水质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的最严值,后进行回用,不外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能正式投入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验收时间为2024年。 |
| 本项目前期审批、建设及竣工环保验收主要过程如下: (1)2015年5月,西双版纳州发展改革和改革委出具了西双版纳州**县光伏农业发电(一期)项目投资项备案(西发改能源备案〔2014〕001号)。 (2)2015年4月,****设计院编制完成了《西双版纳州**县光伏农业发电(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2015年8月28日,****环境局以《****环保局关于**县光伏农业发电(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西环审〔2015〕63号)批复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4)2015年9月,本项目正式开工建设。 (5)2015年11月,本项目基本建设完成,进入试运营阶段。 (6)2022年底,项目建设单位由西双版纳恒****公司变更为****。 (7)2023年,****全面接手西双版纳州**县光伏农业发电(一期)项目的管理、运营,在核对项目依法依规运营的各项手续时,发现项目投运至今为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及办理相关手续。 (8)2024年2月,****委托****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 394-2007),在资料研读、项目回顾、现场调查、环境监测等工作基础上,编制完成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表。 (9)2024年2月,验收调查单位收集了项目环评、设计、施工及监理等资料,进行了详细的研读和分析,同时对项目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委托**科环****公司于2024年3月24日、2024年3月29日对项目运营阶段开展环境监测。 (10)2024年5月,验收调查单位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 394-2007),在资料研读、项目回顾、现场调查、环境监测等工作基础上,编制完成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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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的最严值 | 已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项目运行期间,升压站内设****处理站出水水质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的最严值,能达到回用水平。 |
| 1 | 低噪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 项目运行期间全面使用低噪设备 | 2024年3月27日至29日进行声环境监测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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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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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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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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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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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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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