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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藏政发﹝2017﹞10号)和《****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暨全面推进“救急难”工作的通知》(藏民发﹝2018﹞135号)文件精神,**县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了**县第三次社会救助联席会议,会议对东坝乡埃西村洛桑江村、仁果乡若巴村村民阿旺卓玛、中林卡俄巴村村民四郎拉加、旺达镇波科村村民斯郎旺姆、旺达镇拉达村村民四朗泽永、扎玉镇吉普村村民**扎西、中林卡乡左西村村民贡布、扎玉镇吾沙村村民斯朗次仁,8户8人临时救助事项进行了研究审议,现将审批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不实,请予以举报。
一、联席会审批结果
会议同意对8户困难群众予以救助(详见救助对象花名册)。
二、政策依据
1.《****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藏政发﹝2017﹞10号)
2.《****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暨全面推进“救急难”工作的通知》(藏民发﹝2018﹞135号)
3.《**社会救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三、救助金额及资金出处
**县2023年第三次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救助对象共计8户8人,拟定救助金额共计168227元,以上救助资金从2023年困难群众中央直达救助补助资金中列支。
四、公示时间及举报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7日。
社会救助联席会议联系人:邓力校 173****0707
****办公室:****140
五、救助对象花名册
详情请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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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