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哈医大二院第九住院部房屋拆除及残值捆绑转让 |
项目编号 |
以系统显示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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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年2月11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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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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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 概况 |
拆除地址 |
****岗区保健路148号,****第九住院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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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现状 |
请务必进行现场勘察,拆除建筑以现场实物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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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情况 |
1、拆除建筑为砖混结构,建筑5层局部6层、基础及建筑附属结构,建筑面积4573.57平方米,建于1996年,普装,有围墙、**、大门、设备基础等。 2、建筑内门窗、 线缆、散热器、 管道、栏杆、设备、钢材、钢筋等所有可回收构件按转让方要求拆除并进行残余价值的捆绑转让。 3、拆除地上建筑、基础及附属设施、设备基础等,拆除至基础底,场地内不得有建筑垃圾(拆除包含主体建筑所有附属物,如门斗、钢梯等)建筑场地与室外地坪在同一水平线,清运建筑垃圾,达到净地标准。 4、拆除方式自行考虑,措施项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自行考虑。受让方拆除、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地方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5、拆除范围考虑周边环境受让方负责制定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应包括:施工方法、安全措施、环保措施等主要内容),经转让方审核后,受让方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6、转让标的成交后,渣土运距自行考虑,受让方负责标的资产(包括拆扒的废旧建筑材料,废土等杂物)的拆除、运输及平整场地,不得遗留,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7、一切以转让方成交后实际要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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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拆除工程费用为:231303.98元 残余价值评估值为:35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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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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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机构 |
**中瑞岳华****公司 中同华资产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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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底价 |
1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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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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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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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决策文件 |
****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2024年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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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财政厅****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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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 告知 |
1、 拆除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公告。交易机构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拆除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委托方提供的拆除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委托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拆除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拆除标的移交的凭据。 2、 转让标的为拆除工程,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设备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设备性能方面的责任。转让成交后,转让方也不提供交易价款发票。 3、 受让方对拆除标的的拆除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 4、 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拆除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拆除标的物、****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拆除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交易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5、 如因委托方原因致使拆除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受让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6、 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转让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联交所或委托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拆除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挂牌;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7、 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委托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委托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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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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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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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 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体现“房屋拆除”、“拆除工程”施工的经营资质。 3、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省级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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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1、 拆除工程周期为14天内拆除完毕并修复至地面平整,请按工作量合理配备工人及设备数量,确保工期。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在《房屋拆除协议》中约定,交割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2、 受让方负责拆除标的的拆卸和搬运并承担拆除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和安全问题。拆除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周边环境设施及房屋,如有损坏需进行赔偿并负责修缮恢复原状。 3、受让方需要向委托方交纳200000元的拆除保证金。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消防、环保等安全事故的,拆除保证金不予退回,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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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房屋拆除协议》。 3、 交易机构在转让标的交割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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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 交****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4、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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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展示 |
1、 时间:2025年2月14日上午9:00到10:00(过期不候) 2、 地点:哈医大二院外科楼 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先生,170****1700 意向受让方须携带:符合公告中“受让方资格条件”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并提供法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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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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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手续 |
1、受让报名 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5:00前(2025年2月17日15:00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需要上传的材料 (1)交易须知;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体现“房屋拆除”、“拆除工程”施工的经营资质; (3)省级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格审核 (1)交易机构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受让方。 (2)转让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转让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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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80000元人民币,截止时间2025年2月17日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以资金到账为准。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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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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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竞价时间 |
2025年2月11日09:00-2025年2月18日09:3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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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 |
由受让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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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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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陈女士:0451-****0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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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电话 |
0451-****0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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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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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省**市长江路2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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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 |
****(www.****.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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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支持 |
400-****-9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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