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方盛电子电器配件厂创建项目

审批
安徽-宣城-旌德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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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3703773汪秋红
方木根**省**市**县
**县孙村镇工业集中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创建项目
2021版本:18_047-塑料制品制造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省**市**县 **市 **县孙村镇工业集中区
经度:118.41297 纬度: 30.31279****环保局
2024-08-06
旌环批〔2024〕24号****
2024-08-205345
15****(普通合伙)
913********3703773****(普通合伙)
913********3703773**普洛****公司
913********773120X2024-08-19
2024-09-012024-09-10
2025-01-082025-02-11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108WrLAt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1500万套汽车配件、500万顶安全帽年产500万套汽车配件、100万顶安全帽
阶段性验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塑料粒子、色母—注塑—检验—破碎—包装入库塑料粒子、色母—注塑—检验—破碎—包装入库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水:①项目厂区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设备冷却循环废水一****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河。 废气:①注塑成型废气: (1)以新带老:现有项目注塑成型废气处理措施应增加“一级活性炭”。 (2)新增注塑成型废气:在注塑机上方出料口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通过“UV光氧+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②破碎废气:设置独立封闭的破碎间,在破碎机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方式收集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3,风机设计风量为2000m3/h。废水:①项目厂区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设备冷却循环废水一****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河。 废气:①注塑成型废气:在注塑机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通过“UV光氧+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②破碎废气:设置独立封闭的破碎间,在破碎机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方式收集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
现有注塑废气处理措施发生变化,增加“一级活性炭”;本次阶段性验收11台注塑成型废气处理措施、排放方式未发生变化,环评中新增注塑成型废气处理措施为:在新增注塑机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方式收集废气,通过“UV光氧+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排放。本次阶段性验收范围为11台注塑机和11台干燥机,废气处理措施现阶段为:在注塑机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方式收集废气,通过“UV光氧+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放。本次阶段性验收11台注塑机产生的注塑废气与现有12台注塑机产生的注塑废气合并处理、排放。 本次阶段性验收11台注塑机产生的注塑废气污染因子与现有注塑废气污染因子相同,根据《****创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现有12台注塑机注塑废气出口最大风量1518Nm3/h,管径为0.3m,风速约为2.67m/s。本次阶段性验收已建设注塑机11台,本次阶段性验收注塑机设备数量与现有注塑机数量类似,因此现有11台注塑机产生的注塑废气风量与现有注塑废气风量相似,现有注塑废气收集管道与本次阶段性验收注塑废气收集管道管径一致为0.3m;通过本次阶段性验收检测报告可知,本项目注塑废气(现有注塑废气+本次阶段性验收注塑废气)经“UV光氧+两级活性炭”处理后达标排放,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厂址未发生变化,防护距离未发生变化项目厂址未发生变化,防护距离未发生变化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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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001 0.0015 0 0 0.001 0.001 /
0 0.026 0.316 0 0 0.026 0.026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项目废水排****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①项目厂区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设备冷却循环废水一****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河。 废水总排口pH的范围为6.6-7.5; COD最大值为66mg/L、平均值为62.1mg/L,12月5日均值为61mg/L,12月6日均值为62.25mg/L; 氨氮最大值为0.083mg/L、平均值为0.064mg/L,12月5日均值为0.055mg/L,12月6日均值为0.068mg/L; BOD5最大值为25.1mg/L、平均值为22.8mg/L,12月5日均值为22.4mg/L,12月6日均值为22.7mg/L; SS最大值为15mg/L、平均值为13mg/L,12月5日均值为12.8mg/L,12月6日均值为12.8mg/L; 废水总排口污染物****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气处理设施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排放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相关限值 ①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相关限值;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相关限值。 ②注塑成型废气:在注塑机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方式收集废气,通过“UV光氧+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放。 ③破碎废气:设置独立封闭的破碎间,在破碎机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方式收集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 DA001注塑成型废气出口(G01)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3.47mg/m3小于40mg/m3,DA002破碎废气出口(G02)颗粒物最大浓度为2.8mg/m3小于20mg/m3。 本项目注塑成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1排放限值,破碎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相关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低噪声设备 本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低噪声设备 昼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59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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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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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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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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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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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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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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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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