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宁蒗长坝口60MW复合型光伏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

审批
云南-丽江-宁蒗彝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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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724MA7LBAB22L冯峻峰
李进**省**市**县
**省**市宁蒗彝族自****社区万格路527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宁蒗长坝口60MW复合型光伏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D441-D441-电力生产
**省**市**县
经度:100.96409,100.9153 纬度: 27.35204,27.22727****环境局
2024-06-07
丽环辐审〔2024〕11号
1448
67.52****
****0724MA7LBAB22L******公司
915********386555B中博源****公司
****0100MA6K43NJ8W2024-11-10
2024-11-152024-12-14
2024-12-302025-01-27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230YkZtr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该项目为宁蒗县长坝口光伏项目电能送出工程,由长坝口光伏项目升压站**线路送出至金姑窝子-石垭口110kV线路在碳山坪附近的“T”接点。主要建设内容为**110kV线路起于长坝口光伏升压站110kV出线构架,止于金姑窝子-石垭口110kV线路在碳山坪附近的“T”接点,线路全长15.5km,**角钢塔41基,其中单回路直线塔14基,耐张角钢塔27基。项目总投资估算14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62万元,占总投资的5.29%。一、该项目为宁蒗县长坝口光伏项目电能送出工程,由长坝口光伏项目升压站**线路送出至金姑窝子-石垭口110kV线路在碳山坪附近的“T”接点。主要建设内容为**110kV线路起于长坝口光伏升压站110kV出线构架,止于金姑窝子-石垭口110kV线路在碳山坪附近的“T”接点,线路全长15.5km,**角钢塔41基,其中单回路直线塔14基,耐张角钢塔27基。项目总投资估算14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52万元,占总投资的4.66%。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线路全长15.5km,**角钢塔41基,其中单回路直线塔14基,耐张角钢塔27基。项目总投资估算14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62万元,占总投资的5.29%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线路长度约为16.06km,导线截面为150mm2;10mm冰区导线采用JL/G1A-150/25钢芯铝绞线,15mm冰区导线采用JL/G1A-150/35钢芯铝绞线;地线(通信)采用2根OPGW-100光缆。导线排列方式为三角排列、水平排列。共建设铁塔39基,其中单回路直线塔23基、耐张塔16基。使用了14种塔型,6种直线塔,7种耐张塔,所有塔型均是全方位长短腿。取消了原处于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的M32、M34两个塔基。环保投资减少至67.52万元。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单回路输电线路单回路输电线路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建设单位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尽量采取避让措施减缓对植被的占用和干扰影响:项日施工后植被恢复选用乡土物种,避免外来物种入侵;在施工过程中,对新发现的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植株采取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应按照《**市**县白岩子龙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报批稿)》中保护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设计阶段须落实生态恢复方案和环境污染的各项措施、投资,开展工程专项环境监理工作,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应明确环保责任。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工程设计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将环境保护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工程投运后及时开展环境监测,及时妥善处理环境问题。强化电磁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使公众科学认识工频电磁场的环境影响。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线路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相关要求;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1、施工扬尘: ①施工期已在容易产生扬尘的天气施工中采取了洒水喷淋等措施; ②施工期对于临时堆放的材料、物料、土渣等进行了临时苫盖; ③运输车辆进出均使用帆布加盖,已采取密闭运输; ④施工机械、车辆定期进行维护,未出现带病作业情况; ⑤施工过程中进行洒水降尘,并在大风天气增加洒水降尘次数。 ⑥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50905-2014)等相关要求,经常进行宣传教育的同时,还进行相应的操作培训。 1、施工废水: ①施工区采用移动沉砂筒,在施工时收集施工废水,将上层清液用于场地扬尘洒水。 ②施工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清洗车辆及施工器具均在指定的洗车场等场地,雨天不施工,不造成水土流失。 2、生活废水 施工人员租住于附近村庄,生活废水均依托现有农户中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①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定期维护保养,不存在带病作业等情况。 ②在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在夜间施工,并且选择远离M11附近散户的场地进行施工。 ③施工过程中优化设计,加强管理,合理安排运输线路,不对周边居民增加噪声。 1、建筑垃圾: ①根据调查建设单位人员访谈,建筑垃圾在每个塔基施工过程中集中堆存并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清运至制定的垃圾收集点。 2、废弃土石方: ①项目土石方动态平衡,产生的挖方全部在项目中进行合理回填,不乱弃渣,不设置弃渣场。 3、生活垃圾: ①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带走至村庄的垃圾处理点进行丢弃。在租住的村庄中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村庄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4、根据调查,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没在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设塔基时候产生的固体废物按照要求及时运出并丢弃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点。1、植被保护: ①根据建设单位访谈,在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对各方人员进行了施工中植物保护措施的相关知识教育。 ②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严控施工区域,不破坏,不踩踏当地农作物及野生植物并且施工结束以后,按期恢复生态系统。 ③线路穿越林区,采用高跨设计,满足主要树种的自然生长高度加7m跨越距离确定导线和铁塔高度,未出现大范围砍伐林木和“剃山头”的现象。施工中通过采用空中张力放线技术,减小放线通道的林木砍伐量。 ④****管理部门协同进行防火宣传,强化施工中火源管理,杜绝火灾隐患。 ⑤优化铁塔设计,根据地形缩小塔基占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⑥在山丘塔位施工中,严防水土流失,严控施工中施工范围,不开台施工。 ⑦在施工期间,牵张场多选择荒草地或裸露地表处,均为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 ⑧施工结束后,在塔基位表层以及附近,采用宁蒗县当地的草种进行恢复。 2、植被保护: ①在设计阶段按照避让、减缓、恢复的次序提出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措施,并且在林地区域采用高跨设计,减少临时用地等。 ②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施工人员以及相关人员宣《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未出现施工人员捕杀项目周边出现的野生动物。 ③施工临时用地以及其他临时设施,在施工结束后都有序的进行植被恢复,施工人员离场且植被恢复完成后,这些临时用地回到可以接纳野生动物栖息的状态。 3、陆生动物保护: ①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以及法律意识,在遵守《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前提下,未发生捕猎、贩卖、食用野生动物,也未出现猎捕动物、拾取鸟卵、破坏动物栖息地的行为。且在野外遇到野生动物时,及时避让,不主动打扰野生动物。 ②施工期在施工场地不乱排污水,加强施工人员卫生管理,特别是在水源地保护区的塔基施工区,所有的废水及固废全部带出保护区再进行集中处理,不留下影响陆生野生动物的废弃物。 4、水土保持: ①在设计阶段,对线路进行优化,避开需要大量挖方以及造基的地区进行施工。 ②在施工结束后使用本地的植物种类对塔基等施工区域进行复绿。 ③施工中做好表土分离、集中堆放、拦挡、排水及回覆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渣)及时清理、及时回填,不出现随意倾倒。 ④施工过程中,架空线路施工区场地进行表土剥离,边坡设置挡土墙、边坡防护、排水沟进行防护,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排水沟,临时弃土采用装土麻袋进行拦挡。 ⑤施工中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不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周边耕地。 5、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域的生态保护: ①选址选线前期通过优化调整,合理增大档距,减少了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塔基数和路径长度。仅有10基塔基位于二级水源地保护区内,避开了水源地保护核心区域。 ②采用高塔架设,保证与林木间距满足规范要求的净空高度,禁止砍伐线路通道,根据地形地质条件,在施工时,优化了设计,并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的山地采用窄基塔和全方位高低腿塔,减少塔基占地面积和开挖土石方工程量,减少地表扰动面积。 ③施工期优化布置,由于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路径较短,施工过程中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牵张场等临时用地,仅在该段线路两端、保护区范围外设置牵张场,完成导线架设工序,确定适宜的施工季节和施工方式,项目采用人工开挖基础工程,使用长方形凹槽进行混凝土搅拌,无人机放线工艺,避免了扰动饮用水水源地生态。避开雨天施工,施工工具带出水源地保护区域后在指定区域内进行清洗。 ④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不增加地表扰动,不破坏除基坑意外的场地植被。且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塔基施工采取集中作业,加快进度,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减轻干扰。尽快完成基础浇筑、铁塔组立和导线架设,采用牵张工艺架线,避免导线拖行破坏沿线植被,禁止砍伐线路通道。 ⑤在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态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运出并按要求处置。 及时将临时堆土回填平整,复绿,选取当地优良乡土草种进行植被恢复,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 6、公益林保护: ①建设单位按《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林资发〔2013〕71号)、《**省公益林管理办法》(云林规〔2019〕2号)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向主管部门履行手续,落实公益林补偿和保护工作。 ②项目占用0.0246hm2公益林,在施工完成以后,除了按照要求缴纳相关补偿款,按政府审批文件《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云林许准(丽)〔2024〕72号中的要求对临时占用的部分进行施工后的恢复以及异地造林,并且在持续对占用的公益林区域内的植被(包括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进行管理与养护。 ③建设单位应根据林业用地的管理规定,《宁蒗****草原局关于**宁蒗长坝口60MW复合型光伏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使用林地报批的初步审查意见》,交纳森林**补偿费1.807万元,并按政府审批文件《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云林许准(丽)〔2024〕72号中的要求对临时占用的部分进行施工后的恢复以及异地造林。避免超计划占用林地,严禁随意扩大占地范围。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施工场地附近的围挡,并且按照要求足额支付了林地补偿费用。 7、跨越河流保护: ①线路实施一档跨越,不在线路所跨越的河流沟箐中立塔。 ②跨越档两端塔基位于两岸山坡上,利用地势高差抬高导线距离水面的垂直距离。 ③河流跨越塔基位置处于山坡地形,塔基基坑采用人工掏挖,用编织袋将开挖的土块装好,并整齐堆成方格状,形成围挡,后开挖的土方对于围挡中,并用防水布苫盖,防止土、石块顺坡滑落,防止雨水冲刷形成泥沙流入河流中。 8、旱地保护: ①施工期内划定施工范围,据监理要求严禁超范围踩踏压实旱地,严控施工范围。 ②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论凝土余料和残渣,不在现场破坏土地。 ③项目施工期间未占用耕地,牵张场等临时场地使用劣地、荒地等。 ④施工期临时用地应永临结合,优先利用荒地、劣地。 ⑤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政府有关政策对基本农田保护的有关规定,对占用的旱地进行补偿。修建线路时,结合当地耕地情况,经乡、村政府统一调配,使被征占土地农户的生产生活不至于受到影响。并及时恢复用地。施工期间未占用耕地,对于使用的其他土地进行了相应的补偿。 ①运营期电气设备噪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②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检修及更换,电气设备长期运行,在运营过程中,定期安排人员加强设备检修维护,防止部件老化、运转噪声加强、部件损坏等造成的不合理噪声。 ③在验收监测期间,按照监测计划对线路沿线声环境监测,保护目标周边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 ①项目运行期间,在之后的定期维修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旧设备和材料,在废旧设备和材料产生时,统一收集及时带走进行回收利用。①建设单位在运行维护期间,加强了对运行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尤其是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运维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要求在巡检过程中不对周边的动植物及生态环境进行破坏。 ②在运维期间的定期巡检中,巡检人员利用已有道路作为巡检道路。同时对该区域塔基处和线路下的林木进行巡查,防止树木触及线路,同时维护线路下植被良好生长。 ①建设单位已在在危险位置设立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并在巡线过程中对周边的群众进行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在高压走廊内的停留时间。 ②建设单位在施工期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并针对施工人员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培训,向施工人员明确了保护对象和保护要求,并在监理过程中要求了施工人员严格控制施工影响范围; ③运行单位运行期制定了有关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要求,并且加强了巡查和检查,通过检修保障了设备能够起到环境保护作用。并在验收期间开展了监测,也要求如果在运行过程中接到投诉,则进行监测并妥善处理。 ④建设单位在附近散户居民区、跨越国道位置、跨越旱地附近设立了相应的警示标志和防护标识。
无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全面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依法开展竣工环保自主验收。验收过程不得弄虚作假,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你单位收到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送**市生态环境****支队、****环境局宁蒗分局,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根据要求,已经完成自主验收。
无变化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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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定期维护产噪设备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 运营过程中定期维护产噪设备, 敏感点周边昼间最大噪音为50dB(A),夜间最大噪音为39dB(A),昼夜测定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收集并处理定期维护时换下的设备 竣工至验收时未产生更换下来的设备,无处理量,以后的维护中产生换下的固废及时按照要求进行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①对运行维护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尤其是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环境保护意识,不对周边的动植物及生态环境进行破坏。 ②定期巡检,巡线时,利用已有道路作为巡检道路。同时对该区域塔基处和线路下的林木进行巡查,防止树木触及线路,维护线路下植被良好生长。 ①建设单位在运行维护期间,加强了对运行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尤其是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运维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要求在巡检过程中不对周边的动植物及生态环境进行破坏。 ②在运维期间的定期巡检中,巡检人员利用已有道路作为巡检道路。同时对该区域塔基处和线路下的林木进行巡查,防止树木触及线路,同时维护线路下植被良好生长。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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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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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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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塔基永久占地涉及国家级二级公益林0.0246hm2:项目跨越白岩子龙洞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3.616km,其中12个塔基永久占用白岩子龙洞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0.108hm2。②项目占用0.0246hm2公益林,在施工完成以后,除了按照要求缴纳相关补偿款,按政府审批文件《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云林许准(丽)〔2024〕72号中的要求对临时占用的部分进行施工后的恢复以及异地造林,并且在持续对占用的公益林区域内的植被(包括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进行管理与养护。 ③建设单位应根据林业用地的管理规定,《宁蒗****草原局关于**宁蒗长坝口60MW复合型光伏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使用林地报批的初步审查意见》,交纳森林**补偿费1.807万元,并按政府审批文件《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云林许准(丽)〔2024〕72号中的要求对临时占用的部分进行施工后的恢复以及异地造林。避免超计划占用林地,严禁随意扩大占地范围。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施工场地附近的围挡,并且按照要求足额支付了林地补偿费用。 项目跨越白燕子龙洞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已获得不可避让批复,施工时所有要求均按批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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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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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施工扬尘: ①加强施工期扬尘的防治,定时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周围环境; ②施工现场临时堆放的裸土及其他易起尘物料应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 ③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加盖帆布,采取密封运输; ④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 ⑤易产生扬尘的钻孔、铣刨、切割、开挖、现场搅拌等施工作业时产生扬尘采取洒水等湿法降尘措施;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等; ⑥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还应执行《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50905-2014)等相关要求,落实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在施工合同中确定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及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以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扬尘防治入场教育培训和考核等; 1、施工废水: ①施工废水产生量少,施工区设置废水收集沉砂桶,将易于收集的施工及清洗废水等进行收集沉淀处理后,上层清液用于施工场地及粉性材料洒水除尘;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清洗施工用具。 ②加强施工管理,严禁施工人员进入河流清洗车辆器具等行为;避免下雨天进行基坑开挖作业,避免雨水对临时堆土的冲刷。 2、生活废水 ①施工人员在附近村庄住宿,生活污水均依托农户旱厕处理后用于农田浇肥,不直接外排;施工人员租在附近村庄,仅在线路施工时,驱车前往塔基施工现场,不在线路施工区排放生活污水。 ①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部件损坏而加大其工作时的声压级。 ②M11附近散户距离M10-M11边导线直线距离33m,由于项目架线施工时间短,利用噪声强度随距离增加而衰减的特性,将较强的噪声源尽量设在远离居住区的地方。 ③施工工地应加强环境管理,合理运输路线。 1、建筑垃圾: ①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当地指定的垃圾收集点。 2、废弃土石方: ①项目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在场地内回填,不设置弃渣场,禁止乱弃渣。 3、生活垃圾: ①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庄的垃圾收集点。1、施工扬尘: ①施工期已在容易产生扬尘的天气施工中采取了洒水喷淋等措施; ②施工期对于临时堆放的材料、物料、土渣等进行了临时苫盖; ③运输车辆进出均使用帆布加盖,已采取密闭运输; ④施工机械、车辆定期进行维护,未出现带病作业情况; ⑤施工过程中进行洒水降尘,并在大风天气增加洒水降尘次数。 ⑥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50905-2014)等相关要求,经常进行宣传教育的同时,还进行相应的操作培训。 1、施工废水: ①施工区采用移动沉砂筒,在施工时收集施工废水,将上层清液用于场地扬尘洒水。 ②施工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清洗车辆及施工器具均在指定的洗车场等场地,雨天不施工,不造成水土流失。 2、生活废水 施工人员租住于附近村庄,生活废水均依托现有农户中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定期维护保养,不存在带病作业等情况。 ②在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在夜间施工,并且选择远离M11附近散户的场地进行施工。 ③施工过程中优化设计,加强管理,合理安排运输线路,不对周边居民增加噪声。 1、建筑垃圾: ①根据调查建设单位人员访谈,建筑垃圾在每个塔基施工过程中集中堆存并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清运至制定的垃圾收集点。 2、废弃土石方: ①项目土石方动态平衡,产生的挖方全部在项目中进行合理回填,不乱弃渣,不设置弃渣场。 3、生活垃圾: ①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带走至村庄的垃圾处理点进行丢弃。在租住的村庄中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村庄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4、根据调查,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没在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设塔基时候产生的固体废物按照要求及时运出并丢弃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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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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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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