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按照国家、省、****工作部署,**乡组织开展了《**市**区**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目前《规划》已形成草案,为广泛凝聚共识,听取社会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听证规定》有关要求,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暂定为2025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二、听证会地点
黄****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
三、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四、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1.听证代表。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5人,法人、其他组织、公民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申请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请持单位介绍信公民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2.听证旁听人。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人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报名要求与申请听证代表一致)。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
2.报名人员将报名表附件)报送至邮箱:****@qq.com,报名邮件标题请注明“**市**区**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听证会报名”字样。
现场登记地点为:黄****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六、听证会参会通知
**市**区**乡将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并在黄****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七、听证须知
1.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规划》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2.申请人应熟悉本地相关情况,关注本地区规划发展状况。**乡将依据《自然**听证规定》及申请情况,在听证会前确定并通知参加听证会代表和旁听人。
3.听证代表一旦被确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
4.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通告。
联系人:宣玮 联系方式:188****9954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