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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交易中心发布了《(产权2025-6号)**市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现将该公告中的特别说明处第2点作如下更正:
原条款:2、以上标的不得经营家庭作坊、工厂、医疗诊所、餐饮(环北二路508号除外)、KTV、酒吧、丧葬用品等项目及其它高污染高噪音项目,经营项目须经委托人审核同意 更正为:2、以上标的不得经营家庭作坊、工厂、医疗诊所(祥中路房屋除外)、餐饮(环北二路508号除外)、KTV、酒吧、丧葬用品等项目及其它高污染高噪音项目,经营项目须经委托人审核同意 。其余事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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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