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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晋水规发〔2022〕2号)等法律法规要求,**市鸿****公司自行委托****编制《**县中****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专家评审。现对《**县中****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报告具体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2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反馈,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将逐一进行处理与回应。
联系电话:0356-****039
通讯地址:****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邮编:048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