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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486736Q | 建设单位法人:马运康 |
| 公庆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华兴道36号 |
| **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5-城市轨道交****停车场改建除外)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412-G5412-城市轨道交通 |
| 建设地点: | **市**区,**市**区,**市**区,**市**区 |
| 经度:117.15592,117.27322 纬度: 39.04488,39.14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6-02-15 |
| 津环保许可函〔2016〕00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58.91 |
| 21030.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486736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保护中心 |
| 121********016810E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1********463630N | 竣工时间:2022-11-1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12-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2-0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xinwen/content_55509.htm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正线长21.181km,共有车站21座,均为地下站,****车辆段1座,****南路主变电所1座,改建沙柳路主变电所1座。 | 实际建设情况:正线长21.220km,共有车站21座,均为地下站。****车辆段1座,****南路主变电所1座,改建沙柳路主变电所1座。 |
| 线路增加0.039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采用B型车6编组,最高运行速度:80km/h | 实际建设情况:采用B型车6编组,最高运行速度:80km/h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声环境 (1)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沿线共设置21****车站,其中昌凌路站、江湾二支路站、**路站、财经大学站、二号桥站、香山道站共6座车站选用超低噪声型号冷却塔,为冷却塔四周设置消声百叶,上部风扇安装消声器,并且排风口朝向避开敏感目标[综合隔声效果不低于10dB(A);其余15座车站选用低噪声型号冷却塔。 (2)配套44处风亭中,梨园头站1号风亭、瑶环路站2号风亭、昌凌路站1号风亭、昌凌路站2号风亭、**道站2号风亭、江湾二支路站1号风亭、江湾二支路站2号风亭、**南路站1号风亭、**路站1号风亭、**路站2号风亭、财经大学站1号风亭、财经大学站2号风亭、**站1号风亭、二号桥站1号风亭、二号桥站2号风亭、香山道站1号风亭等16处风亭需要安装不低于4m消声器,其余28处风亭安装不低于3m消声器;周边有环保目标的风亭应调整排风口朝向避开敏感建筑。 (3)各车站配套VRV机组合理布局,尽量远离周边的环境敏感目标,并且充分利用风亭、冷却塔等地面建筑进行隔声。 (4)在临近试车线的北厂界及临近出入线和试车线的东、西两侧厂界北部修建降噪效果不低于10dB(A)的围墙,总修建长度约1400m。 (5)防护距离内临噪声源首排不宜规划建设居民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 二、振动环境 一期工程全线采取特殊减振措施的区段共计4.92单线公里、高等减振措施4.56单线公里、中等减振措施6.13单线公里。 | 实际建设情况:一、声环境 (1)昌凌路站、江湾二支路站、**路站、财经大学站、二号桥站、香山道站共6座车站已选用超低噪声型号冷却塔,为冷却塔四周设置消声百叶,上部风扇安装消声器,并且排风口朝向避开敏感目标。其余15座车站选用超低噪声型号冷却塔。 (2)配套44处风亭中,除**南路站安装3m消声器外,其余各站均安装4m消声器,周边有环保目标的风亭排风口朝向避开敏感建筑。 (3)各车站配套VRV机组已合理布局,远离周边的环境敏感目标,并且充分利用风亭、冷却塔等地面建筑进行隔声。 (4)临近试车线的北厂界及临近出入线和试车线的东、西两侧厂界北部修建2.8m高实体围墙约1607m。 (5)防护距离内临噪声源首排未规划建设居民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 二、振动环境 一期工程全线采取特殊减振措施共计3479m,高等减振措施6456m,中等减振措施8330m。 |
| 一、声环境 变化情况:**道站1号风亭所有活塞风亭消声器**至4m,2号风亭活塞风亭及排风亭消声器**至4m。冷却塔采用超低噪声型冷却塔,四周设置消声百叶,上部安装消声器,排风口朝向避开敏感建筑。增加2号风亭组新风亭高度,风口距离最近窗户距离大于风口当量距离,2号风亭组中活塞风亭的出风口背对敏感建筑。 变动原因:**道站1号风亭及2号风亭****学校结建。结建风亭强化消声措施,并征****学校同意。 二、振动环境 变动情况:毛毯厂38号院1号、沙柳里1号、乐器厂宿舍、融创融园、西杨台村(已拆)等5处采用高等减振措施1990延米,1处采取中等减振500延米。 变动原因:部分敏感点已拆迁,工程线位通过路段在规划道路红线范围内,未进入规划地块。融创融园原环评无该振动环境保护目标。新增中等减振措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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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车辆段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三级排放限值 | ****车辆段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后,部分用于车辆冲洗、绿化和冲洗道路,****处理厂 | ****车辆段污水水质进行监测 |
| 1 | 油烟净化器 | 《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 | ****职工食堂采用静电式餐饮油烟净化设备,厨房设置专用烟道,将收集的油烟处理后排放 | ****车辆段食堂油烟进行了监测 |
| 1 | 风亭消声器、超低噪声型冷却塔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 风亭设置消声器,冷却塔采用超低噪声型冷却塔 | 对噪声敏感点进行了噪声监测 | |
| 2 | ****车辆段实体围墙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车辆段北侧及西侧设置地面以上2.8m实体围墙约1607m。 | ****车辆段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 |
| 1 | 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处理;机修产生的废金属、废边角料等回收利用;废机油和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收集、暂存管理,并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处理站污泥经属性鉴别后如属于危险废物,须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如属于普通污泥,可与生活垃圾一同由市容部门定期清运;主变压器下设置事故油池;废蓄电池集中单独储存,由厂家定期回收处置 | ****车站、车辆段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后交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车辆段产生的含油废物和检修产生的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鉴定为危险废物(HW08),交给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主变压器下设置事故油池;废蓄电池集中单独储存,由厂家定期回收处置。 |
| 1 | 工程建设须严格落实《**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定》等规定和所涉及的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严禁在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内设置施工营地和取土场等临时工程。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减少临时用地面积,对临时性占用的土地,在工程竣工前应恢复或优化原使用功能。本工程填方全部采用挖方土,无需外购商品土。严格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生态恢复的要求。 | 工程未在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内设置施工营地和取土场等临时工程。按规定办理好余泥渣土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在指定的受纳点弃土。对施工结束后的裸露地表进行绿化恢复或硬化处理,及时对施工生产生活区完成垃圾的清运和地表的坑凹回填和恢复。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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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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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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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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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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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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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