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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条件 | |||||||||||||||||
| 本项目的招标人为****,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活动。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铁水罐耐材承包项目 | |||||||||||||||||
| 2.项目类别:货物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铁水罐耐材承包项目,共一个标段。项目****经济开发区团林镇****厂区内,详见招标文件以及采购清单。 | |||||||||||||||||
| 5.预算金额:单价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须具备施工劳务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业人员必须满足作业要求,包括拆除、砌筑、看罐、烘烤、维护维修等。铁水罐烘烤期间保证24小时现场不少于2人,且均持有煤气作业证。 3、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没有经营异常、失信企业等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官网公示为准),未列入招标人的黑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5、投标人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投标人需全部满足以上要求;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招标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选定合格的投标人。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投标人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否决。标书代写 | |||||||||||||||||
| 四、采购文件获取 | |||||||||||||||||
|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用户端-供应商系统网上下载。供应商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手册”下载对应操作手册查看。招标文件费用: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缴纳方式:费用请电汇至代理机构账户(招标代理账户信息:汇款信息:****,开户行:****公司**开发区支行,账号:211****02065,行号:104****00154,备注项目名称、单位简称。未在采购文件下载截止时间缴纳文件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标书代写 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2月13日 08时30分00秒 到 2025年02月18日 17时0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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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投标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 |||||||||||||||||
|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递交。登录供应商系统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中心保持一致)。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标书代写 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6日 09时00分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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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 |||||||||||||||||
| 1.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6日 09时00分 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开评标系统。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锁(与制作投标文件时同一把锁)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线上解密,请投标人代表提前30分钟登录交易平台,待开标截止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电子标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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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发布公告媒介 | |||||||||||||||||
| 本公告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 |||||||||||||||||
| 八、其他说明 | |||||||||||||||||
| 详见招标文件。监督电话:特别声明:廉政监督电话:0539-****868,手机号:195****2338,如在采购活动中发现有廉政方面问题时,可通过上述电话投诉,特钢公司将有专人核实处理。 | |||||||||||||||||
| 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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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监督电话 | |||||||||||||||||
| 053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