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概况
**区阳日镇万福四村安全供水工程于2025年01月08日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02月11日在神农架开标室1开标,并于2025年02月11日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 名 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利****公司 | **景润****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0453.6 | ****6415.66 | ****4542.82 | |
| 质量目标(如有) |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合格 | |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210 | 210 | 210 |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陈少华 | 田涛 | 孙毅 |
| 证书名称 | 水利二级注册建造师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水利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 |
| 证书编号 | 鄂242****28698 | 鄂242****17010 | 鄂242****90810 |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
三、 评标情况
| 评标情况资料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02月13日至2025年02月17日(**时间)。
五、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址:**区松柏镇
联系人:谭启华
电话(传真):153****7666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区松柏镇连峰街12号
联系人:张蕾
电话(传真):180****8180
3、行业主管部门:**区水利和湖泊局
地址:**区松柏镇常青路8号
联系人:林汉森
电话(传真):0719-****490
4、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区****管理局
地址:**区滨河大道13号
联系人:张书恒
电话(传真):0719-****66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