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土方一批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
受****(以下简称“转让方”)的委托,****对其拥有的****所属土方一批以拍卖(中拍平台)的方式公开拍卖。
****拍卖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转让标的:
| 序号 |
标的 |
标的位置 |
数量约(立方米) |
评估值(万元) |
竞拍保证金(万元) |
清运履约保证金(万元) |
| 1 |
土方一批 |
**县百善镇丁楼村春香园址鱼塘 |
18287.1 |
7.68 |
5 |
2 |
| 特别说明:1、竞拍前意向竞买人应现场查看,竞拍后,委托方和拍卖方不对土方质量负责。 2、实际数量达不到或超过公示数量,成交价格不予调整,以实际现状为准,不存在多退少补。 |
||||||
二、内部决策、行为批复情况
本次交易行为已经****研究同意。
三、标的评估确认情况
根据**省金和房地产****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皖金和估字(2024) 194号),该评估结果已得到转让方的确认。
四、意向竞买人应具备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
(二)标的状况以交付时状况为准。
(三)拍卖成交后,竞买人自行负责清运过程中地方关系协调以及环保、市政道路运输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在清运过程中,应制订环境保护措施,因自身原因造成扬尘、环保处罚的,一切责任自行承担。标的物清运过程中的装车费、运输费、装卸费等所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交付后及整个清运过程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责任、运输路线道路损坏等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 拍卖成交后,成交人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等材料。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清运履约保证金及佣金汇入****账户,先付款后使用。清运完毕并经委托方实地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由****将清运履约保证金原路退还。
(五)拍卖标的成交后,自交付之日起10日内将土方清理完毕,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清运中断除外,否则,委托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所有清运工作。
(六)意向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就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转让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报名的意向竞买人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七)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转让方提供的《出让合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4日。
六、标的展示及答疑时间
(一)标的展示:2025年2月12日—2025年2月24日;
(二)答疑时间:2025年2月21日上午9:00时在****进行答疑。
七、报名及拍卖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4日下午16时止。
(二)拍卖时间:2025年2月25日 下午15:00时;
(三)拍卖地点:****交易中心(中拍平台)
八、竞买人须知
意向经营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4日下午16时前持下列文件到****办理有关手续:
(一)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见附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承诺函(见附件)、竞买人登记表(见附件)、退还保证金声明函(见附件)、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承诺函(见附件)、竞买人登记表(见附件)、退还保证金声明函(见附件)、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本人签字。
(三)符合竞拍资格的意向竞买人须交纳竞拍保证金。(单位名称:****交易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支行;账号:225********100****014380)
(四)逾期交纳竞拍保证金的,将不具备竞拍资格。
九、联系方式及地点:
**** 宋先生 联系电话:0561—****111、181****0733 **市**北路56号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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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