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2016年通乡三级公路项目(久加至乔音)

审批
广西-河池-凤山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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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223MB****2351杨志
梁峰华**壮族自治区**市**县
**县**镇****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县2016年通乡三级公路项目(久加至乔音)
2021版本: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壮族自治区**市**县
经度:107.05909,107.01199 纬度: 24.57869,24.65614****环境局
2017-07-31
凤环管字〔2017〕21号
3185
270****
****1223MB****2351****
****1223MB****2351******公司
****1102MABWK66T722018-12-14
2025-01-062025-02-08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106EVfa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30km/h,全线路基宽度为7.5m,行车道宽度为6.5m,双向双车道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全长14.125km(主线:12.701km,支线:1.424km)。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30km/h,全线路基宽度为7.5m,行车道宽度为6.5m,双向双车道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全长14.125km(主线:12.701km,支线:1.424km)。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30km/h,全线路基宽度为7.5m,行车道宽度为6.5m,双向双车道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30km/h,全线路基宽度为7.5m,行车道宽度为6.5m,双向双车道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做好路段土石方的平衡利用,最大限度利用公路路基开挖的土石方;公路排水设计要满足沿线原有的水利、排灌要求,项目建设造成农田灌溉设施被破坏的,应予以恢复。 (二)项目主线K0+000K0+108位于****岩溶国家地质公园三级保护区范围内。施工过程应严格执行地质公园规划对道路施工的基本要求:施工中宜用绿色施工法,文明施工,尽量减少对地质景观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应注意一面施工,一面恢复被破坏的土壤、植被等,及时进行有效绿化,使少数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尽快得到恢复和重建。在三级保护区内严格禁止实施爆破作业等造成大振动的施工作业活动,禁止建设临时堆土场、弃渣场、施工营地和施工便道等破坏原始自然状态的施工设施。 (三)落实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优化施工运输路线,尽量减少对周边群众及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免破坏群众饮用水柜,确保群众饮水不受影响;弃土(渣)场不得占用水田并做到“先档后弃”,弃土(渣)结束后须进行平整、恢复植被。道路施工料场、水泥混凝土拌和站等临时施工用地应在距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下风向300米以外选址,同时具备有防尘措施。施工结束后,须对施工营地、临时施工用地和临时堆土场及时进行平整并恢复植被。 2、施工泥浆须妥善处理,严禁将弃油及施工弃渣等向水体倾倒。施工废水经处理后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营地内道路和砂石料场的洒水抑尘,禁止排入乔音河及久加小溪;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 3、沿线各声敏感点路段施工禁止在午间、夜间使用高噪声机械作业,学校路段施工不得在上课时间从事高噪声机械作业活动。 4、施工单位应向我局进行施工期排污申报登记。 (四)对预测营运期噪声超标的敏感目标,应采取换装隔声窗、设置禁鸣标志牌等方式进行降噪防护,确保其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标准要求;所需费用列入项目环保投资。(五)按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六)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将其纳入当地应急预案系统。在桥梁路段设限速等警示标志,以提醒过往车辆谨慎驾驶。在道路显要位置安装事故应急报告标识牌,注明发生风险事故的求救电话。 四、在不采取任何噪声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公路红线两侧10米****学校、医院、养老院、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建筑物。该范围内如要布置,则需采取严格有效的降噪措施使其声环境功能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 五、建设单位应执行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项目竣工后试运行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申请和监测调查报告,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六、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监察大队负责,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一)已落实。本项目公路已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尽量做好土石方平衡;产生的临时弃土和永久弃渣运至弃渣场堆放;公路两侧设有截排水沟等设施,主线全线利用旧桥4座,**小桥31m/1座;主线利用旧涵洞3道旧涵加长86m/24道,**涵洞297.8m/29道,共设桥梁5座,涵洞未造成农田灌溉设施、沿线村屯取水管破坏。 已落实。项目施工中采用绿色施工法,文明施工,已尽量减少对地质景观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应注意一面施工,一面恢复被破坏的土壤、植被等,及时进行有效绿化,使少数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尽快得到恢复和重建。在三级保护区内未进行爆破作业等造成大振动的施工作业活动,不建设临时堆土场、弃渣场、施工营地和施工便道等破坏原始自然状态的施工设施。 (二)已落实。 1、已优化施工运输路线,尽量减少对周边群众及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过程中未破坏群众饮用水柜,确保群众饮水不受影响;弃土(渣)场未占用水田并做到“先挡后弃”,弃土(渣)结束后已进行平整、恢复植被。本项目的施工营地、临时堆土场、弃渣场位于道路旁,均在距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下风向300米以外选址,下游无河流、水库、村庄等敏感点,项目运输弃渣途经沿线村庄等环境敏感点时,要注意减速慢行,渣土要密封运输,避免沿途洒落。施工过程中使用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等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防尘网和防尘布覆盖,保持堆场洁净,必要时进行喷淋,在靠近西侧久加村居民点处将围挡高度增加到2.5m。施工结束后,已对施工营地、临时施工用地和临时堆土场及时进行平整并恢复植被。 2、施工泥浆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运至弃渣场处置,未发现有将弃油及施工弃渣等向水体倾倒现象。施工废水经处理后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营地内道路和砂石料场的洒水抑尘,未发现排入乔音河及久加小溪现象;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 3、施工期间在路线近距内有居民区的路段,中午、 夜间休息时间段不进行施工作业,学校路段施工不在上课时间从事高噪声机械作业活动。 4、在开工前施工单位已办理完善相关的开工手续。 (三)已落实。公路沿线在预测超标的声环境敏感目标处换装隔声窗、设置禁鸣标志牌等方式进行降噪防护根据监测结果,各监测点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相应标准要求。 (四)已落实。 项目按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项目正在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将其纳入当地应急预案系统。项目已在桥梁路段设限速等警示标志,以提醒过往车辆谨慎驾驶。在道路显要位置安装事故应急报告标识牌,注明发生风险事故的求救电话。 (五)已落实。项目沿线调查范围内部分区域因村庄发展增加居民房,但这些区域未有集中的住宅等规划,且增加居民的地方已采用了噪声防护措施,不超标。项目公路红线两侧10****学校、医院、养老院、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六)已落实。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正在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七)已落实。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监察大队负责,期间未发现环境问题。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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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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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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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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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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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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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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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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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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