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贺****领导小组2024年第1次会议审议同意,****花园星光路产业发展用地项目的回**置地地块一选址于星光路与林佩巷交汇处西北侧,地块二选址于星光路与林佩巷交汇处西南侧。为做好被征地村民回**置工作,********中心****03编制单元LC03-02-58、LC03-02-60地块规划进行调整。现编制的《****中心****03编制单元LC03-02-58、LC03-02-6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图则》经我局2025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建设厅****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规定,将该调整图则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位于**市星光路与林佩巷交汇处西北侧。
二、主要公示内容
根据《****中心****03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前
LC03-02-58地块用地面积约20.5亩,用地性质为农民产业发展用地。
LC03-02-60地块用地面积约6.1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不高于4.0,建筑密度不高于70%,建筑限高20米。
调整内容:一是根****领导小组2024年第1次会议将LC03-02-58、LC03-02-60地块中的1.6亩用地明确为农民回**置地,指标按容积率不高于3.3,建筑密度不高于65%,建筑限高19米控制;二是根据安置现状优化LC03-02-58、LC03-02-60地块范围及指标。
三、公示地点
(一)**日报。
******局网站http://hz.****.cn/。
(三)**市星光路与林佩巷交汇处西北侧。
该控规调整内容涉及周边相关利害人的合法权益,按程序现向社会公示,如社会各界人士及相关利害人对该控规内容有异议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共30天,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3月13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利害关系证明等材料)送达或发******局城市建设科(地址:**市**大道403号,电话:****438,邮箱:hzcsjsk@gxj.****.cn)。
附件:1.调整前图则
2.调整后图则
******局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