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大舞台演出服务、文化大巴下基层演出服务项目
标项一
标的名称:**大舞台演出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20000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大舞台演出服务
标项二
标的名称:文化大巴下基层演出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60000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文化大巴下基层演出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 ****财政局****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意见》(绍市文广旅〔2023〕21号)文件精神。
(1)**大舞台演出服务项目:
********剧院是****基地,担负着宣传**戏曲、发展本土艺术的重任,以低票价、免费赠票形式**、为民,是**文化**的固定宣传场。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符合浙财采监〔2021〕2号《****财政厅****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第一款。鉴于以上情况,**大舞台演出服务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向****进行采购。
(2)文化大巴下基层演出服务项目:
2006****政府出台的开展“文化大巴”直通车服务意见中(绍市宣发(2006)49号)第二条第一点明确规定:**市本级“文化大巴”由**市文广局组织,****承办。****宣传部定向配置给****文化下基层演出专用车辆“文化大巴”,****政府完成其公益演出任务。 从2006年以来,****“文化大巴”,****政府送戏下乡演出的政治任务。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符合浙财采监〔2021〕2号《****财政厅****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第一款。鉴于以上情况,文化大巴下基层演出服务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向****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北路375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2月12日至2025年02月1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名称:****公司
地址:**市越****路1号裕众大厦B楼4楼
项目联系人:凌静
项目联系方式:0575-****6697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余珍
联系电话:0575-****0869
传 真:/
地 址:**市洋**路530号
2.****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联 系 人:沈灿
监管部门电话:0575-****9806
传 真:
地 址:**市越**凤**路15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论证报告.pdf (2.0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