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5-0259] 2112工园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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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投资项目名称 2112工园道路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2112工园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2112工园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公示名称 2112工园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年2月10日 10时0分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商务文件(资信业绩文件)评分标准得分

技术文件(勘察设计方案)评分标准得分

综合得分

1

(主)****;(****设计研究院

30.00

63.301

93.30

2

****研究院****公司

28.50

56.602

85.10

3

****设计院有限公司

27.15

47.803

74.95

4

****设计研究院****公司

23.40

50.099

73.50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主)****,(****设计研究院 914********353507F 1 1080.671124(万元) 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修订)》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修订)》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最新版)》及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设计工期: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且勘察成果提交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专家技术评审通过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乙方收到甲方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25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资格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童恺旻

资质资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研究院****公司 914********8576332 2 1086.764316(万元) 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修订)》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修订)》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最新版)》及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设计工期: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且勘察成果提交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专家技术评审通过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乙方收到甲方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25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资格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金学锋

资质资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设计院有限公司 914********3521338 3 1077.189300(万元) 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修订)》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修订)》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最新版)》及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设计工期: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且勘察成果提交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专家技术评审通过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乙方收到甲方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25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资格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刘玫

资质资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异议受理部门 **** 联系地址 **市**区高普路1039号7楼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古工 联系电话 020-****1673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市**区****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6908
联系地址 **区**大道中166号305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02月13日00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5年02月18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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