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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洲联围、埠场联围徐寨仔、丹兰等小型****水库维修加固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洲联围、埠场联围徐寨仔、丹兰等小型****水库维修加固工程勘察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洲联围、埠场联围徐寨仔、丹兰等小型****水库维修加固工程勘察设计 | |||||||||||||||||||||||||||
| 公示名称 | ****洲联围、埠场联围徐寨仔、丹兰等小型****水库维修加固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5年2月11日 9时45分 |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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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 **** | 914********292137A | 1 | ****600.00(元) | 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规定。 | 勘察设计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勘察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勘察成果文件。设计工期:60日历天,收到工程勘察成果文件之日起4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工程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方案经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后15日历天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预算编制)。 | 资格情况: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证书编号:B****04936)水利行业乙级(证书编号:A****04939) 业绩情况:无业绩要求 | 杨威 | 资质资格:水工建筑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30****108221) 业绩:/ | ||||||||||||||||||||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914********848162N | 2 | ****000.00(元) | 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规定。 | 勘察设计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勘察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勘察成果文件。设计工期:60日历天,收到工程勘察成果文件之日起4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工程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方案经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后15日历天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预算编制)。 | 资格情况: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证书编号:B****18752)水利行业乙级(证书编号:A****18755-6/1) 业绩情况:无业绩要求 | 李雅静 | 资质资格:水工建筑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粤高职证字第160****005194号) 业绩:/ | ||||||||||||||||||||
| **市科禹水利****公司 | ****0703MA4UL0K623 | 3 | ****000.00(元) | 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规定。 | 勘察设计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勘察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勘察成果文件。设计工期:60日历天,收到工程勘察成果文件之日起4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工程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方案经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后15日历天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预算编制)。 | 资格情况: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证书编号:B****57070)水利行业乙级(证书编号:A****57031-6/1) 业绩情况:无业绩要求 | 郑永椿 | 资质资格:水工建筑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粤高职证字第160****106656B号) 业绩:/ | ||||||||||||||||||||
| 异议受理部门 | ******管护中心 | 联系地址 | **市**区新**路347号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詹工 | 联系电话 | 0662-****182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662-****628 | |||||||||||||||||||||||||
| 联系地址 | **市**区新**路347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2月13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02月18日00时00分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