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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进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开展**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4年度工作考评的通知》要求,经传承人自评、专家评审、****体育局综合评定,现将2024年度**市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考评结果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信函以寄发日邮戳为准),向****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期为2025年2月13日至2月19日。
受理单位:******保护中心(**市卢宅景区木雕巷5号),联系电话:****3789。
附件:2024年**市级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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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