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督电话:
市教育局:
027-****8550
市发改委:
027-****1036
******委员会
2025年2月8日
附件:2025年春****学校收费项目标准
幼教、幼儿园
| 幼儿园等级 |
保教费收费标准 (元/生﹒月) |
收费依据 |
| ****幼儿园 |
600元/生﹒月 |
武价费〔2014〕75号 |
| ****幼儿园 |
500元/生﹒月 |
|
| 一级幼儿园 |
300元/生﹒月 |
|
| 二级幼儿园 |
270元/生﹒月 |
|
| 三级幼儿园 |
240元/生﹒月 |
1.****幼儿园可向自愿在园住宿的幼儿收取住宿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午休不得收取住宿费。幼儿园可向自愿在园就餐的幼儿收取伙食费,伙食费按天计算,按月或学期收取,根据幼儿实际在园就餐天数结算,多退少补,并按月或学期向幼儿家长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
2.代收费:体检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乘车(含校车)费、外出活动费。
小学、初中
(点击查看大图)
4.教辅材料费实行“一科一辅”制度,****学校任一学习阶段一个学科只向学生推荐一套教辅材料。教辅材料按照“全省统一目录、市州推荐版本、市县监督管理、学生自愿选购”的原则进行管理。凡进入校园的教辅****小学****委员会评议,学****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内代购,不得强制学生购买,不得从**利。严禁在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之外向学生强制推荐订购图书、报刊、杂志等学习资料。寒暑假作业本和课堂作业本并入教辅材料费,不再单独作为代收费项目。取消空白抄本费,学生家长可根据需要自行购买。
普通高中
3.教科书费(代收费项目):****发改委****出版局核定的教科书价格。
****学校
注:
说明:
****物价局、省教育厅、****保障厅《关于改进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14〕95号)有关规定,从2014年秋季开学起,改进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民办学校****政府指导价管理方式全部改为由民办学校确定学费标准,即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制定或调整学费标准(包括住宿费标准,下同),****学校类别和隶属关系报教育收费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改变****学校自主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包括民办助学机构、民办非企业培训机构等)继续由民办学校自主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学校学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原则上应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学校****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给予免除学杂费补助,用于冲减就读学生学杂费;同时,统一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发放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教科书,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学校符合本市免学费政策的学生,按照本区域同类型、****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高出免学费标准2000元的部分,学校可以按照国家政策继续收取。
****发改委、省教育厅、****监管局《****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幼儿园收费项目包括保教费、住****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收取应当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插班生按插入班级收费标准执行,降低收费标准的,所有在园幼儿均按照新标准执行。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应当于秋季开学前1个月向社会公示。保教费、住宿费、伙食费可按月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伙食费按照幼儿在园实际天数据实结算、按天计退。幼儿因住院或传染性疾病不能入园的、休学、退(转)园、园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等停学的,幼儿园应根据幼儿实际在园时间,按天计退保教费、住宿费等费用。复学后,按照就读班级的收费标准交纳有关费用。非毕业班级应清退费用可在幼儿家长自愿选择情况下,用于抵扣后期对应费用,毕业班级在幼儿离园前清算清退。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亲子班、蒙氏班、课后培训班等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违规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