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流域河道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东溪段河道清淤项目监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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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

****受****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区流域河道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东溪段河道清淤项目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

2.招标项目内容:**区流域河道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东溪段河道清淤项目监理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采购包最高限价

1

1-1

**区流域河道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东溪段河道清淤项目监理

1(项)

¥5万元

4. 采****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2月13日起至2025年2月18日的正常上班时间(**时间)。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标书代写

6.2报名期限内,凡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到**市**区公共**交易或****购买谈判文件,逾期未购买谈判文件的投标方视为放弃投标。

6.3.标书工本费:200元 (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2月19 日9时00分(**时间)地点:******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谈判响应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谈判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收到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8.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

联系人:涂先生

联系方法:059****5700

代理机构:****

地 址:**市沙****中心四楼

联系人:小刘

联系方法:0598-****543

附1: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方式

谈判保证金

提交方式:根据《****财政局****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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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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