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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2-13
| 项目名称 | ******创业基地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市**市吉亚乡团结新村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3424.19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刘希伟 |
| 联系人 | 刘希伟 | 联系电话 | 150****3969 |
| 项目投资(万元) | 1300 | 环保投资(万元) | 2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0-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 ****基地****基地)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在**市吉亚乡****创业基地1处,总建筑面积3424.19㎡,建筑基底面积3213.59㎡,4****基地,以及地面硬化、室外管网、路灯、315KVA变压器等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 ,控制进料量,砂石料现 拉现用,不得在现场大量 囤积,不可避免临时堆放 的要对裸露的物料堆进行 遮盖,搬运时注意尽量减 少扬尘,多余的砂石料及 建筑材料及时清运。施工 现场其他裸露的地面必须 采取覆盖、固化、洒水或 其他防止扬尘的措施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如厕依托附近公共卫生间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由于施工废水较少且当地蒸发量大 ,一般在施工现场泼洒后自然蒸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1.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现场集中收集后交由城市环卫部门清运。2.建筑垃圾清运过程中,应采取密闭或遮盖措施,避免砂石、土料等沿途洒落,减少扬尘污染。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1)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工况,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2****政府控制规定,严禁在晚上22时至次日6时进行高噪声施工,夜间施工应向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后才能根据规定施工。(3)运输车辆应尽可能减少鸣号,尤其是在晚间和午休时间。(4)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减少不必要的金属敲击声和人为噪声。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加大绿化投入,增加人工植被。 | ||
| 承诺:**** 刘希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刘希伟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