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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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澄清]****(****公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
资格审查文件新增关于业绩要求内容:投标企业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 个月内(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时间为准)承建过类似建筑工程业绩(单体轴线跨度30米以上且项目总建筑面积26000㎡以上),投标人除必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外还应当按要求提供不少于下列二项能证明类似工程业绩的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①施工合同;②施工许可证;③施工图;④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业绩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企业提供的业绩材料须完全体现业绩指标要求,投标文件业绩证明材料需与网上查询内容一致。否则不予认可,资审不合格。业绩项目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按以下要求提供官网上公示的业绩查询路径、网址及网站查询业绩的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公示内容必须体现业绩项目情况,投标企业提供的企业业绩在所要求的网站不可查询的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网站查询要求:其业绩应当在“**省住建云--住建大数据--项目数据--检索拟查询业绩名称--项目活动--招投标或施工许可”或者在“**省住建云--住建大数据-中标数据(从原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中迁移出)”中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到的数据信息业绩;提供省外工程项目业绩的,应为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公共**交易网或**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官方网站上可以查询到的。投标人提供的企业业绩在所要求网站不符合要求或不可查询的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