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我县**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根据《**市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对上述困难家庭发放住房货币补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中低收入困难家庭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取得县**常住户口2年以上;未婚人员,男满32周岁,女满30周岁;离婚人员,离婚时间1年以上;
2.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
3.上一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4万元;
4.****公司、无汽车等贵重资产的家庭;
5.建成区内****基地或住房、集资建房、城市棚户区改造、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住房优惠政策的家庭。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外来务工人员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取得县**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未婚人员,男满32周岁,女满30周岁;离婚人员,离婚时间1年以上;
2.上一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4万元;
3.无住房、****公司、无汽车等贵重资产的家庭;
4.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需要有劳动鉴定部门章)、办理就业登记;并已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5.建成区内****基地或住房、集资建房、城市棚户区改造、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住房优惠政策的家庭。
二、申请、审核程序
(一)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原件(详细描述家庭现状、收入等情况);
2.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3.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房的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原件;
4.有单位的未退休职工,提供夫妻双方2024****银行流水账单;已退休的职工,提供2024年度全年养老金发放流水账单;无单位、无职业的人员提供承诺书一份(详细描述无单位、无收入现状并对其真实性做出承诺);
5.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外来务工人员还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需要有劳动鉴定部门章)、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证明材料。
(二)审核程序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小组向社会公示合格人员名单,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申请资格。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9日至2月21日
2.报名地点:****银行16楼1601住房科(**县丰山路与**路交汇处南200米路西)
四、货币补贴发放方法
申请人按照公示的时间、地点,****小组签订货币补贴协议,领取货币补贴,逾期不领取视为弃权。我县补贴标准:单人家庭720元/年,双人家庭1224元/年,三人家庭1620元/年,四人及四人以上家庭1800元/年。实行动态管理,常态化受理,按季度发放,每季度末发放该季度的住房补贴。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如实提供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确保通讯畅通,联系不上者视为放弃。
2.申请人必须按照公告要求如实申请,对虚报或瞒报申请家庭住房状况、家庭收入等情况的个人、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经查实,纪委监委将依法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539-****169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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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