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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2-13
| 项目名称 | ****废水处理站恶臭处理设施技术提升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高埗镇北王路171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6150.44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罗明昌 |
| 联系人 | 魏景新 | 联系电话 | 189****9962 |
| 项目投资(万元) | 20 | 环保投资(万元) | 2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3-14 | ||
| 建设性质 | 扩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新增一套脱硫装置和一套发热量为20万卡/h的沼气燃烧装置。氧化铁脱硫剂用量为0.25吨/年,沼气燃烧装置的沼气燃料用量为35立方米/小时。废水处理站产生的NH3、H2S、臭气浓度由“经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提升为“经干式脱硫 沼气燃烧 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废水处理站产生的NH3、H2S、臭气浓度采取“干式脱硫 沼气燃烧 生物除臭塔”措施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至高空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合理布局、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 | ||
| 承诺:**** 罗明昌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罗明昌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29000000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