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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53号令《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相关法律及文件,****于2025年2月13日主持****电站下水库泄**出口段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现根据要求予以公示验收鉴定书,公示日期为20个工作日(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3月12日)。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在公示期内,联系:****@qq.com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公司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