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107号】****实验场所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实验场所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月20日
5.评审日期:2025年2月13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平公资采 ****107号-1 | ****实验场所建设 | **** | **省**市**县****服务中心财政所院内一楼 | ****800.00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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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汪永芳、范晓晓、姜文艺(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按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197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站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分排序【见附件一】;
2.****委员会成员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见附件二】;
3.投标人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无】;
4.中标人投报业绩:【无】。
5.根据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中标人,其他投标人未中标。
6.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7.该公告已同步至 ****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 ,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8.监督部门:****办公室 联系电话: 139****0335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称:****
地址:**县中州路中段**
联系人:党先生
联系方式:137****6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自贸试验区中兴南****中心B座812室
联系人:秦先生
联系电话:132****3083
2025年2月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