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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有关规定,2024年12月份,我局接受了3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5年2月14日—2025年2月21日。
联系电话:0915-****176
通讯地址:**市**区育才路113号
附表 2024年12月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情况表
|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 1 | ****电站工程 | **县渝溪****公司 | **县曙坪镇 |
| 2 | ****电站工程 | **三****公司 | **县曙坪镇 |
| 3 | ****水电站工程 | ****水电站有限公司 | **县曙坪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