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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015****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598-****255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县**镇**大道1-118****中心)
邮 编:3651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亿达竹木工艺品生产项目 | **省**市**县**镇红土地工业大道21号 | **** | **省盛****公司 | 项目年产竹木工艺品470万件(具体地理位置和工程内容详见报告表) |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水帘柜、喷淋塔产生的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处理厂处理。该项目不得建设直接向外环境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口。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加工车间,喷漆、晾干车间外50米包络范围。涂装、晾干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加工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对于废机油、废活性炭、漆渣、废油漆、废水性漆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转运处置。 |
****环境局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