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县国土公告〔2025〕01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7(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人名称:****
2025年1月15日
****规划条件通知书
****肥厂的国有储备土地,如经出让,依据《城乡规划法》,现出具该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
一 、用地概况
1.地块面积:****肥厂棚改小区国有土地剩余出让红线图)。
2.用地位置:****肥厂****肥厂棚改小区国有土地剩余出让红线图)。
二 、用地规划要求
1.用地性质:城镇住宅用地。
2.建筑层数为六层加坡屋顶,底层高≤3.6米,二层及以上层高≤3. 1米,建筑限高21米。
3.建筑间距和建筑退离:****肥厂(棚改区)剩余用地建筑红线控制图。
4.机动车和人行出入口方位:东面规划道路。
5. 城市设计要求:建筑风格****氮肥厂(棚改区) 外观立面图进行建设。
三 、市政设施要求
1.道路、给排水、电力、电讯的设计与建设必须和城市道路上的公用设施相衔接。
2.雨污分流接入城市管网,化粪池不得临道路设置或占用城市公共空间。
四 、建设要求和时序
该建设用地必须统一按规划设计方案建设,不得分块分户建设使用,整个开发项目必须在取得该宗土地后24个月内完工。
五 、其他规定
该宗地的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应符合《**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YZCR-2019-14001) 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相关要求。
六、遵守事项
1.本通知书附规划红线图,图文一体方为有效文件。
2.本项目涉及消防、环保、园林、文化、交通、人防、气象、水利等问题时,应满足相关部门的要求。
3.本规划条件未尽事宜,应按国家、省、市有关技术规范和规定执行。
4.本通知书从发出之日起生效,若满一年该土地未出让,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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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
****规划条件通知书
****一中教师住宅小区南面的国有储备土地,如经出让,依据《城乡规划法》,现出具该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
一 、用地概况
1.地块面积:5号地块221.64平方米、6号地块210.47平方米。2.用地位置:****一中教师住宅小区南面(原百货仓库内) (详见测绘队于2024年9****一中教师住宅小区南面(原百货仓库内)剩余国有土地出让图)。
二 、用地规划要求
1.用地性质:城镇住宅用地。
2.容积率≤5.0,建筑层数为五层,底层层高≤4.5米,二层以上层高≤3.3米,建筑限高18.0米。
3.建筑退离、出挑:南面退离用地边界线1米,二层以上可向南面出挑1米,其余各方向不得超出用地边界线。
三、市政设施要求
1.道路、给排水、电力、电讯的设计与建设必须和城市道路上的公用设施相衔接。
2.雨污分流接入城市管网,化粪池不得临道路设置或占用城市公共空间。
四 、建设要求和时序
各宗地不得再分块分户建设,必须在取得该宗土地后12个月内完工。
五、其他规定
该宗地的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应符合《**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YZCR-2019-14001)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相关要求。
六、遵守事项
1.本通知书附规划红线图,图文一体方为有效文件。
2.本规划条件未尽事宜,应按国家、省、市有关技术规范和规定执行 。
3.本通知书从发出之日起生效,若满一年该土地未出让,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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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