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公司2025年**区科委科普场馆安防系统安装工作一期视频监控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比选转定向谈判。成交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公司2025年**区科委科普场馆安防系统安装工作一期视频监控服务项目(二次)
三、唱价时间:2025年02月13日上午9:00(**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本次比选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13日09时00分(**时间),仅1家参选人递交了应答文件并参加唱价。根据比选文件规定,本项目转为定向谈判。****小组共3人组成,于2025年02月13日完成评审工作。谈判小组按照比选文件对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初步评审,****通过了初步评审。经谈判,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六、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信用代码:911********655228L)
应答报价(不含税价):51225.00元
增值税税率:6%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4日。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具体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
资格能力:****资格能力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
无。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九、公示期:2025年02月13日至2025年02月17日。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业主代表)
联系电话:010-****8930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公司及联系方式:
****
地 址:**市**区**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
电 话:157****6870、132****9288
联系人:孙海芳、王龙、王玉娇、赵博旭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下载
2025年02月13日